旁聽學生姓名: 10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洪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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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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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
103 |
上易 |
001269 |
台灣高等法院第9法庭 |
申 |
準備程序 |
104/05/15 |
1440 |
1430~1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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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這個案件主要是要排除侵害,因為有鄰居會在半夜發出噪音干擾,所以原告要求賠償。不過在我們聽下來,當天整個過程似乎都沒有一個明確的共識,因為原告從頭到尾都表示出他一定要告到底的意思,而被告則是用盡了所有辦法與誠意來證明那個噪音不是他發出來的,至於法官則是非常非常的希望雙方可以在法庭上和解,無奈這三方的意見從開庭到結束,都一直在無限的輪迴裡講個不停,一直到我們聽不下去想去找別的庭來聽而先行離開的時候,他們還在繼續的鬼打牆。說實在的法官的態度算蠻好的,有給被告原告充分的發言時間,也會在必要的時候整理一下雙方的發言來做協調(法官真的好累好辛苦啊),但是不知道為什麼這個法官卻很希望他們可以和解,即便在原告十分強硬的態度之下,法官還是孜孜不倦地和他溝通希望可以和解,或許立意良好,但是卻造成了整個開庭沒有一點進度可言,只是把問題拿出來重複講好幾遍,但是卻沒有一點實質的幫助。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法官(獨任庭,或合議庭之審判長、受命法官、陪席法官)之參考觀察點:
一、問案態度。問案態度是否懇切、公平,是否專心聽訟
二、訴訟程序進行情形。是否充分掌握案件爭點,依法調查證據、適當行使訴訟指揮權
三、敬業精神。是否適時做成裁判
四、其他。
法官的態度剛剛也說到一直都是蠻和善的,只是講到最後原告不肯和解她有露出無奈的表情,問案也問得很仔細,有很多的細節問題雖然我自己不太清楚為什麼法官要這樣問,但是還是相信法官有一定的判斷依據,或許就是這些細節才是判斷的依據吧。雖然有的時候這位法官會問太多遍類似的問題,可能會讓被問的人有點抓狂或不知所措(我們在後面心裡都想:他剛剛不是回答過了嗎),但是感覺他問這些問題還是有它的目的,可能是要再次確認事實或是讓書記官有空做筆錄吧。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其實從進門口的法警、法庭外的庭務員到法官,都是很親切也很和藹的,進法院旁聽一點壓力都沒有,反而可以感受到法院的歡迎,雖然我自己是絕對不會想出庭,但是還是可以明顯的感受到法院有漸漸在透明化與親民化,法院也漸漸的不再是遙不可及的地方,反而更加貼近了我們的生活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