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83

旁聽法院名稱:            地方地院民事庭    法官姓名: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範例

103

231

台北簡易庭第4法庭

言詞辯論

104/03/09

0920

09301000

104

1457

臺北民事庭第30法庭

 

準備程序

104/05/19

1015

1015~1104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我覺得開庭時間是適合的,為早上十點多且準時,為獨任庭。而法官對於原告之律師以及被告、證人都十分公正,而法官對於證人之用詞會因應其只是一般民眾而用較淺顯易懂的文字,並且若證人有所疑惑時會加以解釋。本次開庭類別為準備程序,多為了解事實及被告簡單陳述。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法官(獨任庭,或合議庭之審判長、受命法官、陪席法官)之參考觀察點:
一、問案態度。問案態度是否懇切、公平,是否專心聽訟
二、訴訟程序進行情形。是否充分掌握案件爭點,依法調查證據、適當行使訴訟指揮權
三、敬業精神。是否適時做成裁判
四、其他。
法官:法官問案在我看來都是十分公正的,且專心聽取被告或是原告之陳述,還可以一邊告訴書記官該輸入什麼。並且在訴訟程序過程中完全依照證據行事,依據法理調查,但我們聽取地這次庭沒有裁判只是單純準備程序,因此在判案方面我比較無法多作描述。
書記官:書記官打字速度不免俗地十分快速,可以讓大家即時都知道現在訴訟進行到哪裡。
通譯:我們所旁聽的這個法庭的通譯十分年老,在訴訟過程中不斷顯現其疲態,這也是我比較意外的一部份。
當事人:當事人多為陳述,但這次庭的被告有突然稍微比較激動,在證人說話時不斷打岔,因此有被法官制止,告訴她要等證人陳述完才可以換她說明,且被告似乎對於證人有點反感,因為他提出一個她自己就知道答案的問題來詢問證人,在證人說完後,她才滿意。
證人:這次最特別的,就是第一次看到證人,證人其實感覺有點緊張,因為他的字句都會成為證據的一部分,所以其實在我們聽下來,證人的言詞大多都是不確定或是忘記了,且法官在這部分問話也十分詳細,像是那你停紅燈時,左邊的燈號是什麼?那右邊的燈號你還記得嗎?你停紅燈大概停了幾秒?讓我第一次真實地感受到法官的問訊狀況,很特別的經驗!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在旁聽法庭時,有一位伯伯於上下庭接縫時間走進來,他說他想要把一個新的文書帶進法庭,我想應該是等等會開的庭,而他想要新增一項證據或是依據,伯伯問他應該怎麼做,書記官和法官跟他說叫他去一樓櫃台申請送件至法庭即可,但是伯伯看起來還是一臉糊塗,他們就重複說:你就去樓下那邊!然後跟他說你要申請把這個寄進法庭就可以了,後來伯伯就走了。但其實我覺得伯伯還是不太懂,也沒有非常明確的指示告訴他應該要去哪,伯伯可能還要經過一番詢問才有辦法完成這件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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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法庭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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