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81
旁聽法院名稱:台北地院法官姓名:來不及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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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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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訴 |
5041 |
第30 |
立 |
民事 |
104/4/2 |
1550 |
未記錄 |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
我是下午兩點多到台北地方法院,原本預定先聽完一件民事庭再聽刑事庭,但是因為發現預定要聽的刑事庭較早開庭,所以就先旁聽刑事庭,以至於後來要去聽民事庭的時候已經開庭了。一進到庭內,發現裡面的律師有四個,和剛剛去聽的刑事庭只有一個律師的情況不同。聽了一下內容,發現是有關於公司財產的糾紛,而內容提到很多專有名詞。我觀察了一下四周,發現其為合議庭,辯論的機會幾乎是由雙方的辯護律師進行,法官很少介入。後來因為時間的關係,就接著趕去台北高等法院旁聽。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
法官整體而言是依據當事人進行主義進行訴訟。其問案的態度較溫和,不會做出主觀意見的表達。我雖然對爭點的內容不太熟悉,但是對於法官的提問感覺是公平的。而本案為言詞辯論階段,雙方對於攻擊與防禦鮮少偏離爭點,所以法官闡明的時間也相對減少。另外,書記官與其他庭的書記官一樣皆專心聆聽雙方言詞,沒有太大的差異。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一進入台北地院時,被入口的人員要求將身上的背包打開並檢查,發現並無攜帶違禁品後才讓我進入,而他也告訴我如果要旁聽,只要是法庭的們有開都可以進去,另外,因為台北地院和台北地檢署是隔壁,所以警察也提醒我不要走錯了。而到了樓上,法院內的指示牌也清楚標示出各法庭的位置。整體而言,旁聽制度有落實,相關的人員也會適時的告知應注意的事項,所以是便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