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67
旁聽法院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沈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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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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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國 |
30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第25法庭 |
亮 |
言詞辯論 |
104/04/01 |
1020 |
1030~1100 |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
雙方堅持己見,各說各話,堅持不讓步,體認到在上位者以及在下位者不同角度的觀點以及思維模式差異甚大。看得出來告方對於本國賠訴訟非常認真,準備了非常多的資料,而被告雖然也準備充足,但比較像是針對告方所提出的異議予以反擊,較無給予全面、完整的論述,有鑽牛角尖之虞。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
本庭法官:一直翻閱手上的資料,並無非常認真聽雙方答辯。
實習司法官:看上去很年輕二十歲出頭,坐在法官旁,稍微比本庭法官認真聽雙方答辯,時不時會深鎖眉頭。
通譯:因為本庭不需要翻譯,因此通譯的工作大致上是傳遞文書資料,處理比較瑣碎之事項。
3. 其他旁聽心得:
原以為國賠案件會較一般民間訴訟精彩,實則不然。由於此國賠案件所爭議的點主觀性較強,很難客觀判定誰是誰非,因此造成整個答辯過程各說個話,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很難有個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