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65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蔡寶樺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104

北簡

5894

台北簡易庭第1法庭

辯論

104/06/29

0220

1420~1455

 

104

北消小

8

台北簡易庭第1法庭

辯論

104/06/29

0235

1455~1500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在出發之前我查了一下庭期,發現簡易庭的早上通常都是宣判,下午全是調解與辯論,在17點一天的庭期結束之前又大部份是宣判,我想這樣的安排應該是有原因的才對。我這次旁聽的兩個開庭皆是言辭辯論,並且因為是簡易庭所以就是獨任。一開庭之後法官會很迅速的對本次開庭內容進行兩造的言辭辯論,並且在一個爭點接近結束時尋問兩造是否有什麼意見。這是一般民眾最容易發生問題的時候,由於不知道所謂有沒有意見究竟要回答什麼,於是很容易就說了不相干的答案。簡易庭的整體流程以迅速效率為主,然而原告與被告通常是比較沒有法律知識的民眾,因此很容易就延誤了預定開庭時間。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我所旁聽的第一個開庭在溝通上有很大的問題,由於年事已高的被告宣稱自己不識字且聽不懂國語,因此只好請通譯進行翻譯。通譯翻譯有條理並沒有特別大的問題,但是被告在承述的時候總是說了太多與問題問關的內容,因此延誤了時間。而原告是一個中年婦女,但是顯然在開庭之前並沒有準備足夠的證據,在需要進行舉証的時候無法確實舉証,這也使整個開庭的流程大大的當機。法官一開始還是非常有耐心的指揮程序與問問題,但當時間開始擔誤到下一庭的開庭時間時,很明顯的不耐煩,然而依然持續的進行正確的程序指揮,令人覺得很無奈。最後在雙方舉証不足且言辭辯論無法順利進行的情況下只能延後到下一次的開庭。
而第二個庭是一造辯論,原告要求被告償還價金。一開庭法官就詢問原告的起訴狀內容,並且要整理出爭點。但是身為原告的當事人無法確定自己的爭點,且對舉証內容模糊不清,於是在好不容易整理出了爭點之後,馬上就結束了。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其實進到法院裡並不像一般人的認知,會有一種很大的壓迫感,感覺跟走進區公所其實還蠻像的。簡易庭的設計其實很符合經濟效益,但是制度上的符合經濟效益不一定就真的會在實質上達到最高的效益。我所旁聽的兩個庭都因為當事人法律常識的不足,因此延誤了許多的時間。或許僅管簡易庭的設計已屬便民了,但是若普羅大眾的法律教育不足,僅管有了這麼便利的工具,但是不會使用法律工具依然無法真正達到簡易庭的目地。另外我覺得簡易庭的法官真的非常的辛苦,因為當事人與法官常常像是在講兩種不同語言,辯論總是不斷地鬼打牆,如果EQ不夠高的法官大概會崩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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