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64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訴訟庭    法官姓名:            徐千惠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104

簡上

45

24法庭

言詞辯論

104/06/24

1040

10401130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關於當天的開庭時間安排我覺得很得宜,早上10:40,不會太早也不會太接近午餐,是一個安排得很好的時段。我聽的是一場民事訴訟的簡易訴訟,所以第二審了仍然在地院,也因為是第二審所以是合議庭,總共有兩位法官和一位審判長。關於問案和答辯的態度,這個部份我就有比較多的看法,其實在去之前,我對於法庭的想像是氣氛比較肅靜莊嚴的,但當天的庭,言詞辯論到最後感覺法官快跟原告吵起來了,畫面就像是在夜市吵架的路人一樣一點也不誇張,這樣的情形真的是很讓我跌破眼鏡。主要是因為,那個法官從一開始問案態度就很驕傲,原告的答辯他幾乎都是直接駁回,甚至不願意正視原告的一些問題或是回答內容。而他們主要爭執的點,在於原告原本預期會有證人出席在二審,但原告的申請卻被法官在二審開庭前就駁回了,也就是說,當天根本沒有傳喚證人到場,原告表示這樣他今天來開庭就沒有意義了,因為沒有那個關鍵證人,再怎麼審都是對他不利,但法官認為那個證人並沒有原告所形容的那麼有必要性,因此沒有傳喚他到場。這樣的情形造成法官與原告之間很嚴重的爭執,也為了這件事就浪費掉很多時間。基本上,如同我剛所說的,法官態度給人感覺不把原告當一回事,原告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當然就會一直做出辯解,因此整個言詞辯論的程序變得很冗長、沒有重點,很像在看兩個人在吵架、耍嘴皮子,因此流程進行得不是很順暢,庭內氣氛也很差。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法官(獨任庭,或合議庭之審判長、受命法官、陪席法官)之參考觀察點:
一、問案態度。問案態度是否懇切、公平,是否專心聽訟
二、訴訟程序進行情形。是否充分掌握案件爭點,依法調查證據、適當行使訴訟指揮權
三、敬業精神。是否適時做成裁判
四、其他。
關於這一點,我有很多心得。如同我剛剛所說的,本庭法官給我感覺態度不是很好,從一開始,原告只是問:我請的證人為何沒有到場,態度很一般,並沒有要挑起事端的意思,法官(審判長)就立刻用一句:我們職權認定沒有必要性,直接駁回原告的疑問。原告當然會很不服,於是他就問:我們兩造都有合意要請證人到場,而且這是民事庭,為什麼不能請?法官依然以剛剛那一句話回應他,甚至說:請不請是我們的職權範圍,我們認為沒有必要性就是不用。沒錯,或許民事訴訟的規定是法官有權力可以做出決定,但這名法官給我的感覺,完全就是用既有的法律程序在欺壓人民,即便他做出的決定是在法律程序的合理範圍內,但他應對和處理的方式,讓原告不能信服,甚至讓旁聽的我感覺不是很舒服。再來,這名法官給我的感覺就是他一直在賣弄法律知識,甚至會用很諷刺的語氣問原告:我想你應該很懂法律吧!身為一個法官怎麼可以說出這種話,聽得我當下情緒有些激動!法律,身為法官誰會比你熟啊?竟然問出這種話,根本就是要羞辱原告。後來,每當原告想提出問題或是有話想跟法官表示時,他不是直接省略,就是一直對他說:你先聽我說、你先回答我的問題,完全就是在把原告逼到絕境。在這些過程中,被告幾乎都處於沉默的狀態,只有法官問他們問題時,他們才會簡單回幾個:恩、是、喔。因為一審是判被告勝訴,在二審原告預期證人出現卻沒有的情況下,原告好像也慌了陣腳,於是他直接問法官可以撤回上訴嗎?被告不願意撤,法官又一直刁難他,浪費了很多時間,搞到最後才發現原來今天來開庭的是原告的媽媽,也就是特別代理人,而原告並沒有授權給他媽媽特別代理權,所以他沒有撤回權限。法官突然很大聲而且激動的對原告說了一句:你是把法庭當兒戲嗎?我想原告絕對沒有把法庭當兒戲,他很努力而且很拼命在為自己想辦法找出有力的下一步,都這麼盡力了,反觀法官,高高在上,好像一切都操之在握,運用法庭知識和權力就能欺負不懂法律的人民,判決結果好像是掌握在他的手上而不是基於事實和雙方當事人。這樣的法官不禁讓我對於他的可信度和公正程度產生疑問。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這次的旁聽經驗真的很特別,讓我大開眼界。講真的,或許是我太主觀也有可能是我不懂本案情的全貌,但就法官問案、審理和行使訴訟指揮權的態度,基本上我不太欣賞。關於整個地方法院的其他人員,給我感覺都很親切,我問他們問題他們也都很樂意回答。最後我想說的是,透過這次的旁聽讓我感覺成長不少,上課提到的那些專有名詞還有程序都真實的呈現在我眼前,讓我對於開庭的實際狀況有了更多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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