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63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羅立德
|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
|
103 |
重訴 |
501 |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第28法庭 |
物 |
言詞辯論 |
104/05/28 |
1430 |
1425~143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此案件比預定開庭時間還早開始。主要是返還價金的糾紛。原告土地被假扣押,主張他沒義務付擔保金。整個過程主要是原告律師在敘述和答覆法官問題。而法官也有詢問被告律師,被告律師則表示他們對此案件沒有爭執。問案過程相當快速就結束了,主要可能是因為法官認為他們的書狀和相關資料都不清楚,因此要求30天內將書狀寫清楚,直接送給對造,並訂定下次開庭為七月三十一日下午兩點三十分。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被告律師年紀很大,有很嚴重的山東口音,導致我們有點聽不太懂,連法官和書記官都聽得相當吃力。但法官依憑著他的專業與敬業精神,進續進行,並適時重述原告律師的話,達到確認的效果,也讓我們對案件比較了解。法官在裁判的過程之中表情嚴肅且問話態度謹慎肅穆,給人一種肅然起敬的感覺。但感覺法官是刻意版著一張臉的。會這樣認為是因為前一個案件其實還沒實際開庭,被告即願付錢賠償原告,直接解決。當時我觀察到法官以柔和的語氣對當事人說:「好消息是對方要付錢了,壞消息是要再請您稍等一會。」並不像開庭時那麼嚴肅,可能是想要在法庭上保有威嚴感才刻意不帶任何表情。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這是我第一次到法院旁聽,感覺十分新鮮。其實法院內部和我想像的有點不一樣,有點像醫院的感覺,很特別。法院裡面也有一些志工可供民眾詢問問題,今天我們直接向他詢問民事法庭在哪裡,他便給予了我們親切的指示,相當便民。另外,我在旁聽的過程中發現,原告和被告前面都會有一台電腦,可以看見書記官的紀錄。如此一來若書記官的紀錄出了差錯,兩造都可以及時提出疑問,是個相當方便的設備。在我們要離開的時候看見了一群大學生來進行參訪,可能也會進行旁聽,增加實際體會的經驗。法院開放旁聽的制度給予了學生們和社會大眾更加了解法院審判過程的機會。一般人總是對法院敬而遠之,但其實只要有心想要了解,人人都可以對司法判決的過程有更深入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