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40

旁聽法院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吳佳樺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範例

103

231

台北簡易庭第4法庭

言詞辯論

104/03/09

0920

09301000

 

104

 

 

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第26法庭

 

104/05/22

1500

1500~1540

 

 

 

 

 

 

 

 

 

 

*因為當天忘記記下來,所以案件資料僅記得片段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訴訟過程主要只有法官對證人問案,法官從最初公司的設立一直到藝人簽約問題,從廣泛慢慢聚焦到核心爭點,都很有條理地照著步驟走。不過因為法官在問完一個問題之後,在告訴書記官該怎麼打,然後再等書記官打完,證人再回答問題,然後再由法官整理告訴書記官,書記官再輸入。這一連串的過程讓整個訴訟顯得有點冗長,而且書記官打字速度並不快,因此問案過程總有感覺到不那麼流暢,有種一直被中斷的感覺,而且讓氣氛有點沉悶,整個法庭中感覺只有打字的聲音,但是後來多看幾場發現幾乎都是這個模式,有一點錯怪那位書記官,不過相較之下,不知道是法官希望照著他希望的方式打還是書記官還沒那麼熟練,統整的能力和打字的速度都還是覺得偏慢。而整體來說都是井然有序的,而且可以感受到兩造、證人以及法官都是嚴謹的。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法官從頭到尾都很有條理的審問,對於證人的言詞也都言簡意賅地整理給書記官輸入,問案的內容也都和案件有關聯,也能清楚掌握案件爭點並逐步審問。
     原告和被告雙方的律師也都嚴謹的緊扣問題提問,不過因為這場訴訟主要是法官在審問證人,所以兩造發言的機會並不多,頂多只有確認以及一兩次的提問而已。
      而一開始進來的時候我們有一點聲音,通譯就告誡我們不要發出聲響,於是我們坐定位後就開始旁聽,因為法官一直要證人看證物,所以通譯一直幫忙傳遞東西,不過在仔細觀察通譯之後,有發現他在等待接受指令的時候,有一點不耐煩的神情,而且因為他一直是站著的,所以可能因為腳痠或其他原因並沒有站好,讓人覺得觀感不太好,但並沒有影響訴訟的進行,所以覺得並沒有那麼嚴重。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因為法庭門是打開的,且正對著外面,所以外面的吵雜聲會有一點干擾到訴訟的進行,但是門也無法因此而關上,只能讓在外面的人自我督促以及其他庭務員或工作人員提醒在外面的人應該保持安靜。此外,後來我有在一樓詢問工作人員一些問題,但是他只是志工所以可能並不是那麼瞭解,不過我也覺得他態度並沒有很好,發現很多人問他問題好像都得不到滿意的答案,像是我再問他問題的時候,無論我怎麼問,他似乎只在乎我是不是要進行訴訟,而當我跟他很明確地說我只是要問關於法院的問題的時候,他也一直答非所問,讓我有點困擾。我想也許他可以表示他只是引導人員之類的,告訴我誰可以幫我解答,而不是自己一直試圖回答我卻又因為不理解我的問題而無法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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