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33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法庭 法官姓名: 葉藍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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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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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重訴 |
1250 |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法庭第三十法庭 |
中 |
言詞辯論 |
104/0624 |
1000 |
1100~1140 |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開庭時間似乎耽擱到了,導致下場訴訟快中午才開始。這次的案由為確認債權關係不存在,因為金額兩千萬的本票,為獨任庭。問案與答辯方式大致具有邏輯,態度亦為端正的。在爭點討論的部分,切中要點。流程大致流暢,整場旁聽很清楚。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在法官(獨任庭之審判長),問案態度具公平,且專心聽訟,且能適時重複辯方簡概,確認其說法。而在訴訟程序進行中,充分掌握案件爭點,也會適當行使訴訟指揮權,使訴訟之審理程序,能迅速、公平而充實之進行。
當事人乙方之辯護律師整場訴訟皆處之泰然,口調平順。
而書記官部分頻頻打瞌睡,大概是太疲勞了,但依然敬業。
通譯保持有精神的容貌,訴訟過程中幫法官和當事人之間傳遞一些證物書卷,請證人在結文上簽名具結,當庭改期時也做了送達證書,當天開庭超過時間亦有請庭務員訂便當。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到了地方法院後,向志工阿姨說明此次目的,但她似乎不太瞭解法院的事項與規定,一開始還很驚訝地說,妳沒有事先登記是不能旁聽的,後來耐心向阿姨說明,她才請我們到「為民服務中心」,裡面的行政人員很和善,主動招呼我們,也歡迎我們有空常常來旁聽,協助監督法院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