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14      

旁聽法院名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法官姓名李維心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101

00012

一樓第三法庭

調查證據

101/5/4

0930

0928~1029

1.  出發前可參照各行政法院提供之「庭期查詢服務」挑選旁聽之庭

2.  針對行政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訴訟進行流程等):

    一開始在外面看法庭的預定時間表時,意外地發現雖然我們所要旁聽的這個法庭是調查證據的程序,但是卻只有安排半個小時的時間,下一場是預計十點開始,因為上次去刑事法庭旁聽時總共聽了快四個小時,所以覺得非常驚訝,就算後來真正的開庭時間為一個小時,但仍然比想像中來得早,不過我也很好奇,為什麼法庭的時間安排地如此緊密,在開庭的結尾時,是由獨任法官說了一句:「時間不能再拖延下去了,我已經延遲半個小時,這樣我會有不良紀錄,不要害我。」來結束這次的開庭,而下一場法庭的當事人也早已在外面等待。在整個開庭中,第一次對於政府的做事程序有了質疑,因為這次的案件是關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的稽查對於某補習班做出十萬元罰鍰的撤銷之訴,而在聽到當事人的敘述時,不知道為什麼明明補習班的負責人為屋主的女兒,但是罰鍰卻是針對屋主,雖然該部分即為爭議之點,但仍然值得深思。

3.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本件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這是我第一次旁聽行政法庭,感覺不太一樣,氣氛似乎沒有像刑事法庭那樣嚴肅,不過在開庭的過程中,原告及其輔佐人(原告之女兒)十分激動,尤其是原告,往往講到激動處都會忍不住站起來,而且一直很想要打斷別人發言為自己辯駁,觀察到比較有趣的事情是,原告及其輔佐人常會忍不住稱法官為「法官大人」,法官就會趕緊澄清不用稱他為「大人」,而且其中有一段是,法官在檢視被告至系爭地點所拍的照片是否可證明該地點有行補習班授課之實時,看到黑板上寫著數學的公式,他不斷強調該公式是高階的數學甚至講出代表的數學概念為何,覺得應該是高中數學,和照片中的學生年齡不符,不過後來經原告澄清該公式為國中數學時,法官甚至講了:「噢沒想到現在數學學那麼難,在我那個年代這應該是高中才教吧!」這段讓我印象非常深刻。而且在我的印象中,書記官通常是不會講話的,不過這次的書記官,不只記錄對話,甚至有時會幫法官補充問題並且向被告發問,讓我非常驚訝,而通譯在這次的法庭中似乎做了相對較少的事情,連以往法庭上會看到通譯幫忙遞送卷宗的鄧做,都由被告直接遞給法官,和我認知中不太一樣。

4.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與其他訴訟制度相關程序之比較等等):

       之前在刑事法庭的旁聽席上,可以很清楚的看到紀錄的電腦螢幕上的字,但在這次的

   法庭中,儘管是坐在前面第二排,仍然看不太清楚,總覺得若是和當事人相關的人來旁聽

   法庭卻沒辦法很清楚看到書記官所做的紀錄,可能會不大好。在這次的法庭中,感受很不

   一樣的是,沒有看到律師的角色出現,就連原告所申請的輔佐人,也只是他的女兒,也就

   是這次事件中的補習班負責人,而法官一開始有問輔佐人是否有法律相關背景,輔佐人回

   覆:「沒有」,這讓我感到相當驚訝,因為在整個開庭中,原告的輔佐人也準備了相當多的

   資料並也有引用法條,似乎是有諮詢過相關的法律顧問或是自己有蒐集了許多資料,這感

   覺很不容易,因為畢竟如果沒有法律背景的人,要用法律這個東西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是很

   辛苦的,尤其對方是可能有受過相關法律訓練的公務人員,但也因此可以感受到,這次的

   開庭程序是比較混亂的,當事人的發言較沒有條理,常常呈現鬼打牆不斷進行相同的對

   話。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由於原告和輔佐人情緒很激動,不斷想和被告爭論,這時法官

   提醒了原告,此時坐在法庭上被告位置的三個人代表的是新北市政府來執行行政,並不是

   他們個人,所以就算在法庭上如何和這三個人吵架,也無濟於事,甚至法官還曾經對原告

   及輔佐人講過,發生這次的事件是一種公民教育,能夠讓他們學到法律的程序,因此這個

   法官讓我印象很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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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法庭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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