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17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法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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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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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訴 |
0414 |
二樓第四法庭 |
良 |
準備程序 |
101/5/30 |
1045 |
1044~1056 |
1. 出發前可參照各行政法院提供之「庭期查詢服務」挑選旁聽之庭
2. 針對行政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訴訟進行流程等):這次我所聽的案件是正在進行準備程序的案件,原告楊先生持有的4筆私人土地,被桃園市政府徵收,原告認為政府並沒有依造土地法§208的規定徵收,認為政府應該給予賠償,所以提起行政訴訟以希望市政府能做出徵收補償,在開庭的時間安排上,本來以為一個庭都要開很久很冗長,但沒想到其實很快,法庭上只對重點再做提示,法官問完雙方律師一些問題後,就直接約定下次開庭的時間。
3.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本件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本件當事人無論被告或原告都是委託律師出庭,被告代表律師是一名女律師,法官在提問時,剛開始他的回答都是訴訟狀上已詳細載明,並沒有多做說明,之後法官對原告代表律師提問,原告代表律師重申原告的主張,並再一次說桃園市政府應該給予賠償,但後來被告代表律師提出原告代表律師提出訴願的申請時間已經超過規定時間,應該駁回這則訴訟的主張,雙方分別經過法官提問後,法官駁回被告代表律師主張,在準備程序進行的一開始,法庭內就有錄音,在法官與律師之間談話時,最忙的就是書記官了,常常來不及記錄下法庭上的言語,有幾度法官還會停下來等書記官打好再繼續問問題,後來我才發現其實書記官在法庭上的壓力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