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40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法官姓名       林育如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100

142

二樓第六法庭

準備庭

101/04/18

15:30

15:29~16:22

1.  針對行政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

    這次旁聽的庭,法官開庭時間很準時,而這名林法官的問案方式很強勢也很犀利。法官一再的問原告你要主張什麼,因為這起案件是有建商捐了一塊地給新竹某所小學,而該學校認為不應該爭土地徵值稅,法官也因此指出原告必須要提出免徵土地徵職的構成要件。法官也指出,被告自己的主張陳述要清楚。然而,因為這學校所或的贈地,是實上卻成為某個社區的交通道路,並非為學校所使用,雖然原告提出他們有在這些土地上校外教學的照片為證,但反而遭到法官質疑路上都是車子,這樣帶小孩在馬路上校外教學有違常理。而法官也強調,免徵土地稅的目的是要物盡其用,但是今天免徵卻變成在圖利該社區。法官也請被告要回去調查清楚,若該土地使用分區未變更的話,還能夠做為學校用地嗎?因為原告有製作套繪圖,以呈現其學校的土地用地,但也是遭到法官質疑從原告提出的圖上就可看出,這些土地都是這個社區居民在用,他們外出都必須仰賴這條道路,交通用地怎麼會是學校用地,法官認為這完全是原土地捐贈人再規避稅。法官也要求原告在下次開庭要提出套繪圖,並回去查清楚本來是馬路,可以再給學校做為用地嗎?

    這次案件的爭論點在於,原告想要免徵受贈與土地的土地稅,但遭法官質疑這塊土地真正的受益人卻非學校學生,而是某社區住戶,實有逃漏稅之疑慮。而原告所提出的說明與證據也無法說服法官,故法官要求被告蒐集更多這幾筆土地登記的資料,在下次開庭時提出。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

    其實這次旁聽對我來說滿震撼的,因為林法官的質詢非常得有氣勢,剛開始真的會覺得她很兇,而被告與原告也都會被法官說教一番。像是原告自己提出的說詞與證據並沒有很有利,反而成為法官質疑他們的依據,而被告也就是新竹某地政事務所的行政人員的做事態度也被法官責罵,他們當初怎麼會准許這項捐贈。因為再開庭前法官有請庭務員詢問我們的身分,而剛好這起案件又是和教育相關,法官在庭中不斷強調,公務員一切都要依法為之,要遵循道德良知,原告自己就是辦教育的,怎麼可以做出這種有違教育本質的事情。法官的說詞和氣勢,都讓我很佩服,而原告律師也無從提出更有力的說詞來為該學校答辯。令一個讓我很印象深刻的是被告,也就是新竹某地政事務所的兩名人員,他們的態度感覺沒有很積極,有時候針對法官的話還會笑,也沒有提出很多有利的證據和答辯。旁聽完後,一方面很高興我們國家有這麼有熱誠的法官,另一方面也覺得被告行政機關的做事效率與態度應該要改變,也才不會一再的浪費國家的資源。

    在庭期結束後,庭務人員有來問我們聽完的想法,也告訴我們林法官本來就是比較兇、講話比較大聲的法官,希望我們沒有被嚇到。但其實我們都是很佩服林法官,因為就是有她這樣的堅持,依法處理,才能夠為我們國家抓出那些為了私人利益,而鑽法律漏洞,逃稅的人。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與其他訴訟制度相關程序之比較等等):

    我前往旁聽的這天,聽法院的行政人員說,今天照裡是沒有任何庭的,因為法官們都去開會了,但是剛好樓上第六法庭的林法官照常開庭,法院的行政人員幫我們再三查詢後,確定有開庭,我們就上去旁聽了。而進去法庭前,門口的替代役服務人員也會提醒我們要注意的事項。這次旁聽得行政法庭空間很小,旁聽的坐位也有限,因為我也有旁聽到前一庭的後半節,在那場開庭中,旁聽的人就比較多,位子比較不夠。法院的人員態度都很親切,在知道我們是學生想要旁聽後,也會指引我們,並提供我們其他開庭的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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