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11      

旁聽法院名稱:高等法院民事法庭 法官姓名:李國增(九)、張靜女(十)、賴劍毅(八)、未注意(四)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債務不履行

99

重上

000366

第四法庭

準備程序

4/29

10:40

未注意

離婚

100

家上

000037

第九法庭

準備程序

5/13

10:50

11:00

11:30

確認繼承權不存在

100

家上

000004

第十法庭

準備程序

5/27

10:30

10:38

未注意

給付貸款等

100

重上更

000009

第八法庭

準備程序

5/27

10:55

10:56

11:06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議點討論、流程等):

在開庭時間安排上,能非常準時開庭的法官不多,有幾個我曾經看過的原因,包括當事人遲到、法官審判時間較久而延誤到下一個案件的法庭開庭時間、證人還沒到等等,對於正在審慢的案件其當事人的權益是受到保護,但是下一案件的當事人就得在門外沙發椅上枯等了。我想,在法庭外的等待區之所以沒有放一些書報雜誌供等代的人閱讀的原因應該就是因為怕會影響當事人進行審判時的思緒吧!不過或許放一些輕柔的音樂應該是不會有影響吧?雖然大部分教科書都說高等法院的法官是三人合議審判,但是我所看到的高等法院民事審判庭中,大都是只有法官一人。有時候在觀看民事庭的準備程序庭時會較容易覺得比較沒有那麼明顯的那種當事人進行主義的感覺。

第二次觀看民事法庭時,本以為那種和離婚、家庭糾紛等人事訴訟有關的法庭會因為尊重當事人地隱私權而謝絕不相關的人進行旁聽,但是出乎我意料的,當我走進去旁聽時,法官並沒有阻止我們的旁聽,真的是算運氣很好吧!但是這僅僅是我們的感覺,當事人的隱私感覺才是最重要的。一開始雙方當事人律師還未到時,法官先進行詢問上訴人,之後進行詢問被上訴人時,上訴人的說詞也是非常的反覆不ㄧ,後來上訴人律師到了以後法官詢問律師是否有相關有利資料時,律師所拿出得資料法官也覺得不夠,後來法官詢問被上訴人律師為何還未到時,被上訴人才告知法官說沒錢請律師。因為以上種種原因,法官便決定宣佈擇日再開一次準備庭。

另外,弟十法庭的法官會在當事人陳述完後又用較為通順的句子念給書記官打稿,可是相對的,大家也得花時間等待書記官打完完整記錄才能進行下一步驟,雖然這樣可以確保當事人權益和做為開庭對話上的證據,但是這或許也是開庭時間常常會拖延的原因之一吧!。

    至於第八法庭之所以很快就結束是因為,法官左等右等就是沒有看到上訴人出現甚至連他的律師也沒出現,而被上訴人也只有其律師有出現,所以我看到的那個畫面不知道未什麼還挺逗趣的,因為整個過程變成只有法官和一位律師在進行對話,當然也因為如此法官和律師對話時速度變得很快,也用了很多專業術語,如不申請辯論等,不過大至上的意思便是法官決定採納律師的建議,對此上訴案件判決撤回上訴。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第一次參觀高等法院民事法庭時,可能是太興奮的關係,沒注意到法官的名字。還有在此次所看的法庭中,上訴人是一位有著很重外省口音的老伯伯,他在說話的時候,我和跟我一起去的學姊都聽不清楚他說的話,可是通譯也沒有做翻譯的動作,只是坐在那邊不知道在想什麼,難道法庭內得其他人包括法官都聽得懂嗎?而法官在詢問當事人或證人時感覺似乎有點不耐煩,口氣稍微有點不理性,聲音也較大聲。

    此外在民事庭的法警似乎較刑事庭不多之外,也比較不會緊迫盯人的盯著當事人看,甚至根本就沒在法庭內看到法警。到目前為止,所看到的通譯似乎都只需要負責錄音或是傳遞文件,其他時間和書記官比起來感覺真的比較閒得感覺。在法官方面,雖然民事法庭原則上採當事人主義但是法官還是會問當事人許多問題,而且整體程序的掌握也還是在法官身上。而第八法庭的庭務員是唯一在我參觀高等法院的過程中親切的提醒我手機要關機的人。

    在第二次參觀第九法庭離婚案件的時候,上訴人的律師比當事人還晚到而且感覺還蠻年輕的,或許也正是因位年輕,所以當年紀不小的上訴人在詢問他問題時,那幅畫面給我的感覺還蠻令我印象深刻的。 之後開完庭時,還看見那位年輕律師面色凝重得和委託人談話。

    在旁聽第十法庭時,我發現有段時間庭務人員都不坐在位置上,這樣算是正常還是特例?而且感覺庭務員似乎和審判過程中當事人的訴訟過程中較沒有直接上的權益關係,所以想說庭務員的突然消失應該是可被允許的吧!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整體感覺比地方法院嚴格,進去時要把包包放進機器裡檢察,相機要被暫時保管,但是還記得第一次參觀時,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法院快要中場休息的關係,進入法庭時並沒有把包包分進機器中檢查,當然也就沒被法警要求暫時保管相機,所以第二次參觀而被要求要收相機時有點錯愕。而奇怪的是,當法警知道我有其他電子產品如手機時,只說相機要被暫時保管而且並沒有說明保管原因,可是難道他就不怕我用手機的照相功能嗎?

    高等法院的外觀和內部裝潢真的是非常富麗堂皇的感覺,地板和牆壁都是大理石,甚至還有如歐洲宮廷裡常看到的螺旋階梯,法庭內部的旁聽座位坐起來有沙發的感覺。法庭內部的當事人座位席次安排上和地院有些不同,地院是雙方當事人的桌子面對面,但是高院民事庭雙方卻都是並列面向法官坐,兩造並沒有面對面,到目前為至我所看過的所有的高院民事庭都是這樣設計的。而且很有趣的是,應訊台並不像地院民事庭一樣離法官和書記官等的席次有段距離,反倒是緊緊的和書記官和通一所坐的席次桌連在一起,也就是僅和法官隔著書記官和通一為至面對面相望著,當然,法官的位置高度還是高於所有法庭內人員的。不知道應訊台離法官這麼近甚至比當事人還近的設計概念是為了做什麼用的?和地方法院法庭設計不同的還包括庭務員的位置安排,地方法院大都是坐在法庭門口的外面,但是高院民時法庭卻都是坐在法庭內的門口附近,我在想可能是因為高院民事法庭得內部空間較寬敞吧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2010法庭觀察 的頭像
ntnuclass

2010法庭觀察

ntnuclas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