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07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能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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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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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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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 |
1420-1430 |
-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地方法院可能因為民庭與刑庭在一起,又遇到連續假期,所以雖然開的庭數少,但人潮不少,不管是行政人員,服務的志工阿嬤,還有警察伯伯,開庭的時間準時,為獨任庭,坐在訊問席的是證人,這一件訴訟案件是關於某一宿舍失火,請到證人管理員來說明,法官還要證人當場畫出宿舍的出入口、裏頭基本規劃,以了解一些責任歸屬,法官在聽一些事情時會靠在椅背上,轉側面,感覺比較像是在幫雙方釐清一些觀點,以及向證人問訊,把事情的來龍去脈、權責分清楚,再根據法條依據做判斷,開庭的時間準時,在流程上偶爾原告的律師會不斷問話,法官就要維持秩序。
-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當天還有去看刑事庭,發現差異很大,刑事庭如果是檢察官跟被告的雙方答辯,被告並未請律師,加上對於法律的概念又沒有法官或檢察官的了解,感覺就像是法官站在一個訊問犯人的角度立場,被告難以反駁,必須靠法官詢問被告當事人的權益,當事人對於這一環似乎是弱勢的一方,但是民庭不同的是,雙方得當事人都沒出席,主要是由代理當事人,也就是律師出席,被告一方來了兩個律師,都是男的,原告為一位女性的代理當事人,雙方氣勢勢均力敵啊!女性的律師問訊起來會讓人有咄咄逼人的感覺,而被告兩位男性律師對法官很有禮貌,說話前都會先說「報告法官」,證人感覺就是沒有法律的基本常識,感覺得出來坐在上面的他很緊張,後來法官請他畫畫時,通譯有前來幫忙說明與協助,書記官不定時向我跟同學這邊看,弄得我們也有點緊張,都不敢交頭接耳。
-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地方法院的空間比較小,旁聽的位置就一排,走進地方法院,有一種以前在課本上所看到所謂的司法體制,或是在媒體上看到一些相關刑事民事案件過程,全部呈現在眼前,每位大法官的介紹,感覺起來地位真的滿大的,可以這樣被人家掛在牆上欣賞,就像走過了法律體制的時光走廊般,也想起以前家裡有到基隆地方法院打過一場官司,每一庭結束時,總有一家歡喜一家憂,那時我們家是憂,想起奶奶那時崩潰的樣子,在樓梯間哭泣,就覺得表面上我們所看到的司法體制是在保護好人,懲罰壞人,但是在懲罰壞人這一件事情上面是否有達到效果,有待討論,也難怪說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我很認同這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