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27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張文毓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100

重訴

81

6法庭

 

言詞辯論

100/04/15

1500

1520~1545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答:開庭時間安排,因為上一庭的有所拖延,所以這一庭比較晚開始。本庭採獨任制,因為已經進入最後一場的言詞辯論庭,此庭的人員中原告的律師較為強勢。所以在問案的過晨中主要都是由原告律師和法官的對話較多。法官在這一次的態度,我覺得還蠻好的,因為在這一次的言詞辯論中其實牽扯到很多金錢的計算的問題。還有關於遲延的損害賠償,原告律師很積極主動的情況下,對於被告律師其實較為不利。但是法官的頭腦很清楚,馬上就說解約了以後的時間就不算是遲延損賠的時間了。整體流程下來是非常快速的,可能是因為下一場還有庭的關係,所以法官控時非常嚴格,當原告和被告提出訴狀內容時,法官都可以立即反應過來。這一點我覺得法官還蠻認真的,但事關於心證是否被汙染,這點就有待考量,否則審判很可能流於形式化。爭點討論的部分,主要還是實際賠償金額有爭議,實際的賠償金額方面,原告所求償的金額比被告所願意支付的還要少,所以雙方很快就取得共識。

  1.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答:首先針對當事人,他們就直接委託律師辦理這件事,我認為這是非常聰明的事,畢竟像這個案子中,還有牽扯到銀行利息的計算等,這麼煩瑣的計算,若非專業很難算的出一個合理的數字。再者,是因為這一次的原告和被告年紀都比較大,所以兩方都請律師處理此事。律師方面,被告這邊的律師是比較年輕的相較之下,原告這邊的律師年紀就比較大,而且有經驗,原告的律師也比較大聲。而且原告的律師好像很有名,我不只看到他在這一個庭。法官方面,是一位非常年輕的法官,面對強勢的原告律師,也是可以提出看法,加入討論主導整個判決。這一點是我最佩服這個法官的一點。不會因為一方較為強勢就不公平,但是這其實也反映出,我國那種在言詞辯論庭,法官完全不干涉的情況是不可能的,法官除了問自己想要的問題外,偶爾也是會幫一下比較弱的那一方。但我倒覺得這很正常,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請得起大律師,要讓法官完全只就辯論判決是現今台灣比較不適合的。書記官就是很認真的紀錄,就法官說的一字一句照實紀錄。讓我覺得當溪個法官除了要會統整外,國文能力也要很好,有一些字詞怎麼修會有判決書用語,都是靠法官在講的。

  1.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答:法庭設施方面,我覺得地方法院的氣氛,真的不是很好,整個都很灰暗,整個空間也很狹窄,總之一進去給人的感覺就是累積了很多不好的東西。但這也難免,畢竟走到打官司,通常都不是很好的事。所以我認為地方法院更應該要有更明亮的環境。等候區的椅子要更多一點,更大會更好。讓在那邊等候要入庭的人比較不會緊張。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2010法庭觀察 的頭像
ntnuclass

2010法庭觀察

ntnuclas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