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61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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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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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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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庭 |
節 |
言詞辯論 |
99/05/25 |
1600 |
1600~1610 |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這次參觀台北地方法院,由於是地方民事審判所以法官審理獨任庭,雖然說民事訴訟採當事人進行主義,但我還是觀察到法官基於其闡明權可以向兩造當事人發問,而法官的態度也有點過於強勢,跟我原本認為的言詞辯論的想像有所落差,而言詞辯論的速度也出乎我意料之快,本來以為會有許久的言詞辯論,但卻只有短短十分鐘,主要都是由法官來引導,當事人進行補充說明,再由書記官登記,這次是為了不當得利之所有權返還問題,出席的有證人、仲介以及當事人,而原告僅有律師做為訴訟代理人,被告則有當事人以及訴訟代理人到場。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這次法院參觀主要對於法院相關人等有了不同的觀察,首先是法官,這次觀察感覺法官都有種強勢的態度,要求雙方兩造當事人提出證據,而當事人也幾乎為訴訟代理人發言,也就是律師,律師主要幫助當事人說明情形以及提出證據,而書記官則將法官所說的要點記錄下來,呈現在電腦螢幕上,可惜的是這次參觀沒觀察到法警與通譯。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這次參觀其實發現地方法院的功能有非常多,除了有法庭外還有許多單位的存在,像是現金存取的單位,以及相關的法律單位,而地方法院的法庭也相當多,每個庭審理的案件都多達十來個,並且法院的方向標記也非常清楚,知道幾號庭要開庭等,門口警衛也非常親切指引我們民事庭的方向,總而言之這次參觀除了了解到法院的生態外,也獲得許多相關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