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33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李昆曄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1

99

勞上

36

7法庭

準備程序

99/06/18

1500

1440~1445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本庭為獨任庭,案件內容似乎是某計程車隊公司對於員工的薪資福利問題,由於法官於開庭時只有說兩句話,一是如上次開庭所述,二是要兩造提出更具體的答辯狀與證據,然後就宣布下次開庭時間了,兩造幾乎都指有說是的份。此次開庭我覺得有點浪費資源,和不用通知的然後延後開停就好。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可能是法官詢問溝通需要,法官在與兩造溝通還有約定下次開庭時間時,都使用了閩南語,雖然閩南語在相當程度上已經十分普遍,但我認為在法庭之上應該還是要用國語溝通,畢竟雙方都有辯護人,可於委託人無法聽辨國語時權當中間溝通者。

另外,我還是認為在都是台灣人的法庭中,通譯僅僅只有位法官呈遞書狀及開給兩造下次開庭的短箋,有些過於輕鬆了。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大廈相較於刑事庭的破舊,顯得十分富麗堂皇,但是法院中卻顯得沒什麼人。警衛對於要去「法庭觀察」的學生似乎有點意外,但仍然十分親切的給予指示。

我去的時候整個法院就只有第七法庭有開庭,對於李法官似乎有審不完的案子感到十分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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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法庭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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