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33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李昆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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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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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9 |
勞上 |
36 |
7法庭 |
禮 |
準備程序 |
99/06/18 |
1500 |
1440~1445 |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本庭為獨任庭,案件內容似乎是某計程車隊公司對於員工的薪資福利問題,由於法官於開庭時只有說兩句話,一是如上次開庭所述,二是要兩造提出更具體的答辯狀與證據,然後就宣布下次開庭時間了,兩造幾乎都指有說是的份。此次開庭我覺得有點浪費資源,和不用通知的然後延後開停就好。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可能是法官詢問溝通需要,法官在與兩造溝通還有約定下次開庭時間時,都使用了閩南語,雖然閩南語在相當程度上已經十分普遍,但我認為在法庭之上應該還是要用國語溝通,畢竟雙方都有辯護人,可於委託人無法聽辨國語時權當中間溝通者。
另外,我還是認為在都是台灣人的法庭中,通譯僅僅只有位法官呈遞書狀及開給兩造下次開庭的短箋,有些過於輕鬆了。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大廈相較於刑事庭的破舊,顯得十分富麗堂皇,但是法院中卻顯得沒什麼人。警衛對於要去「法庭觀察」的學生似乎有點意外,但仍然十分親切的給予指示。
我去的時候整個法院就只有第七法庭有開庭,對於李法官似乎有審不完的案子感到十分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