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48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李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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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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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重訴 |
231 |
23 |
理 |
言詞辯論 |
99/05/27 |
14:40 |
14:42~15:15 |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此案件案由為「損害賠償」,在法庭上只看到一名法官坐在審判長席,為「獨任制」,與之
前參觀刑事庭的三位法官共同審理的「合議庭」不同。
原告為甲OO,因繼承關係繼承了被繼承人在乙公司的1224股份,但乙公司卻未將股權轉
給甲,反而將其兌領成現金,存入私人帳戶內。
這次開庭是請證人乙00來作證當時股東變更登記的情形,法官一開始聲明此案是根據民事
第184、185條及公司法第23-2為其請求權基礎。法官先確定證人跟此案沒有任何利害關
係,並請證人乙具結。
在法官訊問證人過程中,常見法官不時不耐的打斷證人乙發言,有時更甚而幫乙回答,讓
乙無法說出自己的觀點等,這樣好像不太符合當事人進行主義,雖然證人也不算是當事人,
但法官應讓證人乙好好完成自己的陳述。
讓我印象很深刻的情形是:法官問證人乙需要旅費嗎?證人乙點頭,等法官跟當事人雙方的
訴代談一下後,法官又問證人乙:「拿到旅費了沒?」證人乙想詢問法官的意思時,法官接
著說:「你拿到旅費就可以走了,我還要開其他庭。」法官這時的臉色及口氣都非常不耐煩,
好像覺得開庭很麻煩,想趕快擺脫的感覺。且不只對證人態度不佳,甚至連對雙方訴代講
話都很不客氣,像:某一方訴代提出想要調查某證據時。法官很生氣的回應:「你麼沒有提
出來?都審多久了,我今天要結這個案子。」…等不客氣之語,讓我們這些在旁旁聽的人
都冷汗直冒、十分尷尬!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在看民事法庭時,最明顯與之前參觀刑事法庭有差別的部分為:在地方法院的民事庭較少
看到法警,我們看的這一庭是完全沒有法警的,所以沒有人可以協助維持法庭秩序,不時
聽到有人的手機作響或有人講電話的聲音,感覺法庭變的是一個很隨便的地方,沒有莊重
的感覺。如有法警在,法警可以維持秩序,甚至在法官訊問證人,原告在旁插話時,可以
請法警把兩人隔遠一點。
法官的態度亟需改正,雖然法官在法庭內位階最高,但法院設置目的是為民服務,法官若
能秉持這項服務理念審案,並輔以優良態度,應該會更好!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台北地方法院旁就是檢察署,且兩邊沒有很清楚標示,容易搞錯!(可能是自己路不熟)
,常被告知:那邊不能進去喔,檢察署偵查不公開喔!頓時覺得頗尷尬。
我覺得法庭外有一些庭務員幫忙證人登記簽到或是相關事項很棒!一般人一生應該少有機會走入法院甚至法庭內,當然對程序或相關手續不甚了解,如有人從旁協助,能更熟悉整個程序,心情不至於過度慌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