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24

旁聽法院名稱:          臺灣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胡宏文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清償債務

99

102

第21法庭

言詞辯論

99/05/20

10:45

11:05~11:50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本案開庭時間延誤了20分鐘才開庭,且只有一位法官,所以是採獨任庭。本案為清償債務之訴而進行言詞辯論,不過被告和原告兩位當事人都沒有出庭,而是由律師代理,且這場最主要的是訊問證人,請證人對此案的疑點進行說明。本案的爭論點在於,兩造間到底有無消費借貸關係存在,原告主張被告於民國97年以其經營之興利公司有資金週轉需求向他借款,約定於1星期內償還,然而屆期到了原告並沒有獲得清償,且經多次催討,被告一樣不予理會,而被告為興利公司之負責人則稱原告原本在興利公司擔任會計工作,被告於91年間委託證人丙○○以興利公司資金購入合成營造有限公司之股票,並簽訂補償契約,將合成公司股票信託登記丙○○名下,委由丙○○擔任合成公司之登記負責人,而後證人丙辭職,被告遂指派原告接替丙○○擔任合成公司之負責人。到了97年初原告發現合成公司為空殼公司,從未實際施作任何工程,且被告及丙○○擔任合成公司負責人期間,涉嫌逃漏稅捐,被告將合成公司股權無償轉讓由其概括承受補稅及刑事責任風險,所以想要辭職,被告遂指示原告於離職前完成處理出售合成公司股票事宜。所以被告稱上開出售合成公司股票所得應屬於被告開設之興利公司所有,且原告並不否認其所主張借貸予被告之資金,部分源自出售合成公司股權所得,該價金本應歸被告開設之興利公司所有,且被告也給予原告應有的報酬及離職金,所以主張兩造間並沒有消費借貸關係。

  在整個過程中,法官的態度非常和善,問話也很詳細,讓證人一個一個問題慢慢的回答,也會重新整理證人所回答的問題,再說一次給書記官聽清楚,也許就是因為這個原因使開庭時間延誤。後來法官也開放兩造的律師對證人提出問題,被告這邊並沒有什麼問題,而原告的律師有提出了許多問題,然而因證人只是合成公司名義上的負責人,並沒有實際參與整個公司的運作,以至於問不下去,最後法官總結原告雖然實際承擔公司的責任,但是是從被告那裡無償取得合成公司之股權,所謂借貸關係是要有借有貸,原告並沒有付出任何代價,所以終結本案。我也很認同法官的說法,其實證人對這個案件並沒有任何影響,他只是個名義上負責人,並沒有參與公司的營運,但他也證實合成公司確實有逃漏稅的問題,原告應該是朝「詐騙」這個方向提出訴訟,而不是清償債務之訴。且這是我第一次看到整個開庭的過程,心中感到非常震撼,原來實際的開庭情況並不像電視上演的那樣激烈,會有衝突、口角,這次參觀的法庭,每個參與的人員都非常的理性冷靜。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法官:法官的態度很和善,除了指導證人,也會適時指導律師的問話方向,另外,我發現法官除了主持、發問和審理之外,大部分的時間都在覆述證詞,法官一直唸給書記官打字,指導書記官進行記錄,導致當事人陳述一句話就得停頓一段時間,似乎無法連貫的陳述意旨,雖然確認記錄內容的確很重要,但是相對的也會花上很多時間。

書記官:我發現這位書記官是我參觀法庭以來打字最慢且錯誤超多的一位,使得法官必須等他打完才能進行下一個提問,以致於延誤了整個時間,希望能再改進。

律師:被告的律師臉看起來很嚴肅專業,也沒有說什麼話,相對原告的律師就比較和藹可親,然而他提出的問題都只針對合成公司的營運狀況,可是證人就真的什麼都不知道,律師還是一直問下去,最後法官有適時阻止他,希望他能往另一個方向提問,不要再鑽牛角尖在合成公司的營運狀況,而後原告的律師有再提出了許多的證據,然而雖然準備的資料很多,卻跟本案有點不太相關,並無法證明他們有借貸關係,所以後來的提問還是沒有什麼收穫。

證人:經原告律師的問話,才知道原來證人是被告的同居人,雖說是很好很好的朋友,但感覺他跟被告的關係並不單純,這樣問話起來立場有點偏頗,比較偏袒被告,對許多問題感覺有點避重就輕的回答,主張並不負責合成公司的營運,許多問題都以不清楚帶過,不過有一些問題他還是有詳細的照實回答,而有一些問題我也覺得證人與本案並不相關,所以應該也沒有什麼影響。

通譯:感覺沒做什麼事情,只是將一些證據在法官和證人之間傳遞往來,拿給他們看而已。

法警、庭務員:態度都很和善,指引我們到該去的地方。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一進去法院,就感覺到一股肅穆之氣,且有些地方燈光昏暗,讓人感覺有一點緊張可怕,而且我們一進去就走錯了地方,闖進了地檢署,幸好有一位好心的法警告訴我們民事庭在哪裡。另外我覺得法庭外面的燈號非常方便,因為我們迷路走錯了地方,所以就錯過了我們原本要聽的法庭,只好在外面等待著看哪個法庭將要開下一庭,隨著燈號跳號我們就知道哪個法庭要開了,就馬上跑過去詢問是否可以進去旁聽,而庭務員態度也很和善的說可以進去旁聽。一進到法庭覺得法庭比我想像中的還要小,有點擁擠,而且法官們的聲音都很小聲,使坐在後面的我們都聽不太清楚整個事件的過程,幸好有書記官紀錄的螢幕畫面輔助,才讓我們了解整個訴訟的過程及答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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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法庭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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