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53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吳青蓉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99

00382

2法庭

準備程序

99/05/31

1455

1500~1535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一)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這是一起親戚之間土地糾紛的問題,在旁聽過程中,可以得知上訴人已經不斷敗訴又不斷上訴,其實不論是上訴人或是被上訴人都已經有點年紀,大約都在五、六十歲左右,面對獨任庭的法官問話,常常會發言或是回答一些與本案無關緊要的事情,而且會不斷重複同一件事情,導致審判長時時要制止他們的發言,並提醒他們哪些話對本案是沒有幫助,在這個部分算是花了蠻多的時間,甚至到最後,審判長還脫口而出:『哎,我不跟你辯,你回到位子上。』而且兩造雙方各說各話,彼此都有不同的認知,都認為對方在說謊,且案件內容是關於許多塊土地的糾紛,有些土地的糾紛事件甚至是在民國七十幾年發生的,牽扯的人有些都已過往不在,更增添釐清事實的困難。

(二)爭點討論:此庭的案由是『返還墊款』,由於上訴人認為自己替被上訴人處理了很多土地的買賣,有些甚至有官司上的問題,因此上訴人對被上訴人要求返還代墊的費用、酬勞金、甚至是利息,但是被上訴人卻說很多件土地買賣都是上訴人自行主張行為,並非是他們委任,且認為上訴人只是想利用這個機會再多賺一筆錢,因為要求的價金都太高且不合理。但在旁聽的過程中,其實也可以隱約的感覺出上訴人態度的強硬,就是希望得到他所開出的償還金,但過去都已經不斷敗訴,卻又仍不斷花時間在上訴,這樣的情形也令人感到奇怪。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其實這庭牽扯的案件就只是很單純的酬勞上的返還,但為什麼會一直開庭至高等法院呢?就我們旁聽的角度而言,說穿了也就是人性的貪婪吧!在旁聽中,審判長一度就建議雙方進行和解的動作,她也表明態度的一直在勸上訴人退一步,畢竟上訴人在一審的時候就已經被判全部敗訴,審判長希望上訴人自己想想自己的贏面有多大,倒不如就請專業的和解委員替他們將正確的金額算清楚,進行償還的動作,按照該有的部分算一算,別還計較著利息的部份,因為再開庭下去,也只是浪費大家的時間跟金錢,若是真的調解不成,再回來繼續打官司,畢竟訴訟不是唯一的途徑,就算是,最後的結果也不一定都是雙方滿意的結果,審判長也很坦白的說,她個人最不喜歡處理到這種親戚金錢上糾紛的案件,因為她不喜歡看到雙分各坐一邊,且都彼此不會說話。

雖然不是看到法官很專業的某個特質,但是也隱約看出了法官每天都要面對如此多案件的無奈,尤其是遇到這種與其他案件相較之下屬於雞毛蒜皮之事,因為並沒有看到什麼是必須動用到法律程序解決的,真的就只是人性貪婪作祟而已。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高等法院的法庭設施與地方法院相較,看起來場地是有比較高級一點,且多了一個應訊發言庭,這好像是在地方法院沒有注意到的。

    在一開始開庭時,由於上訴人未將她要交給審判長的證據備份,所以還額外花了一些時間請人拿去備份再送回來,也因此拖延了一些時間;但是我也發現了一個和地方法院不同的事情,不管是上訴人或是被上訴人在呈交證據時,都是他們親自遞上,但是我記得在地方法院時都是由通譯、卷證傳遞席上的人員幫忙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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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法庭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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