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45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李家慧 

案件

資料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99

重訴

231

23法庭

言詞辯論

99/05/27

14:40

14:42~15:15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預定開庭時間與實際開庭時間相差無幾,一進到法庭,最上面只有審判長一人,屬獨任庭,和上次去旁聽的合議庭並不一樣。

一開始,核對證人資料,要證人簽名具結,確認所說皆為事實,若發現不實,將會變成偽證。之後,法官便確認請求權基礎,先由法官問證人,讓證人陳述,陳述完後問雙方律師有無問題,再讓雙方律師提問。

訴訟內容為某公司的股東過世之後,他的繼承人去繼承該股東原有的股份,告訴證人他繼承了某股東的股份,有出示繼承與完稅證明。證人的職位是負責登記股份轉移事項,當中牽涉的不只一位,但是在股份登記移轉的過程中有了瑕疵。

此次開庭是被告申請要問證人關於股份登記的相關事項,但是當被告律師問了證人有關於記帳的問題,便被審判長阻止,因為審判長說:「你們今天申請是要問股份登記,為什麼問到記帳的事情?」聽到這才知道開庭原來是可以申請的,而且證人開庭原來有旅費,是由申請開庭的那方所支付。

可能是因為有很多案件要開,庭期緊湊,審判長的表情嚴肅。在雙方的訴代問問題或是要提出事證時,如果訴狀上頭有,審判長會要求訴代不要再重複問題。在問話時聽完證人的回答後,會盯著螢幕,一字字告訴書記官要打什麼,連標點符號都會說,對於書記官的內容有很嚴謹的要求。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庭上只有證人、審判長、雙方律師、書記官與通譯。法官的聲音宏亮,一開始以為她有裝麥克風,進到法庭還偷偷觀望一下哪裡有麥克風。等到我們出了法庭,在外頭的沙發上整理筆記和書包,仍聽見審判長宏亮的聲音不斷從法庭傳出。而當其中一方訴代問證人是否有看過其他人的完稅證明,審判長說:「這什麼問題阿?」審判長的表情一直都很嚴肅,審判長的口氣嚴厲,如果我是證人,我會感到有點懼怕。

書記官很忙碌,因為審判長一直盯著他打字,若有一些常出現的人名,審判長會提醒書記官把該人名做成關鍵字,從頭到尾書記官的手指都沒有停過。之前旁聽的其他法庭通譯都沒什麼事,但是這名通譯很忙碌,因為他一直在證人和審判長之間移動,忙著傳遞證物於兩者之間。雙方律師發言時間不多,多半都盯著螢幕仔細看對話。庭務員在門口處理一些事務,和等候下一庭的人核對資料,走廊外還有其他庭務員叫喊:「某某先生在嗎?」的聲音,由於法庭門是開著的,在庭內覺得外頭有點吵雜。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一進地院,一樓的指示號誌很清楚的告知我們該往哪走,一旁的便民服務措施人很多,各櫃台上的號碼燈不斷跳動,提示下一位等候者該去哪個櫃台。以前因為私人因素,我曾經也在這裡抽過號碼牌,等著解答一些法律程序上的疑問,我覺得這裡的服務很好,服務人員的態度都很和善,而且因為便民服務是在一樓,所以民眾很容易就能找到。

旁聽完,有很多法律上的疑問。不論是哪方申請開庭訊問證人,是否都不能問跟申請開庭原由無關的問題?還是跟案件有關的都可以問?

法庭門開著,來往地院的人很多,法庭裡有證人、審判長、律師等人的交互問話,法庭外有人等著下一庭,還有庭務員指引其他人的交談聲,內外都有聲音的狀況下,法庭內的人或多或少都會受到影響,建議沙發的位置不用和法庭門口太近,因為交談聲、手機聲傳到法庭裡面,有時候還是會讓人把目光往外頭看一下發生了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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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法庭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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