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15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陳春鈴、蔡和憲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98

1611

27

言詞辯論

99/03/26

14:30

14:35~14:55

 

99

403

27

言詞辯論

99/03/26

14:50

14:56~15:00

 

99

簡上

161

27

準備程序

99/03/26

15:10

15:03~15:17

 

98

審訴

5825

24

言詞辯論

99/03/26

15:30

15:23~15:36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原本以為一件案子開庭的時間會又臭又長,旁聽之後才發現其實不然,一間法庭一個小時之內就可以審理三件以上的案子,上一件案子若審理的較快,例如:準備程序,原本預定開庭的時間就會往前挪一點,若審理的較慢,例如:言詞答辯,則原本審理的時間就會往後拖一點,所以原告、被告提早三十分鐘到達的話,也不至於等太久或開庭的時候人還未到,還可以一邊沉澱心情。每一件案子都有一定的進度,但若等不到相關人可能就會再約下一次的時間,或者法官和雙方相關人對案件的某些資料數據或情況不太了解,就得回去做準備等待下一次的開庭,難怪有些案子一審可以審理好幾年,是項非常勞心勞力的過程,但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或者爭一口氣,當然還是得做。
    這次旁聽不管是法官問案或者是相關人答辯的方式和態度,並沒有像上憲法課旁聽司法院的法庭緊繃,可能是之前在司法院旁聽的是刑事案件,法官要求講重點,原告可能搞不太清楚狀況或不知道法官要的重點是什麼,所以法官比較咄咄逼人一點,相較之下,這次旁聽的法庭答辯方式較為流暢,法官很有耐心的聽原告和被告的敘述,和協助書記官做記錄。對於金額較小的案子,法官劈頭就會問要不要和解,像是這次旁聽的庭裡就有一件案子是八萬塊的水管漏水修理賠償,法官一開始就問要不要和解,建議一人出一半,若是為了賭氣要求再鑑定,鑑定的費用會比原本的八萬元還要貴,當然原告、被告還是可以自己決定,不用聽法官的建議也行。
    這次的參訪,對於訴訟的程序也有了進一步的認識,果然要親自旁聽才會在腦海裡留下深刻的記憶。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庭務員和法院裡的義工讓我不得不誇獎,剛開始進入法院因為不熟悉環境,所以顯得很緊張很窘迫,想要詢問法院的人,卻又畏首畏尾的,還好庭務員和義工待人很和善,舒緩了一點陌生感和緊張感,而且不懂的問題還會細細的為我們解答,讓我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

    通譯的部分,在這次旁聽我只看到僅做傳遞證物、相關資料和錄音的工作,和一旁的書記官必須一直打字做記錄比較起來,算是比較冗的職務,需要翻譯的情況好像比較少,但因為座位方面的安排,若去除這個通譯這個職務其實也挺麻煩的。
    就一般人的見解,法官應該會比較嚴肅且不苟言笑,這次旁聽卻讓我大為改觀,陳春鈴法官並不像我想像那般的一板一眼,反而會用輕鬆愉快的談話和幽默風趣的言詞,化解雙方緊張的氣氛,在一旁原本會隨著被告和原告心情起伏的我,也能因為法官的語帶幽默而會心一笑。
    法官,這個職位真的很不好當,任何資訊都要吸收,即使是一本厚厚的枯燥乏味的公司相關法則或公司相關資料,都要將之看完並且畫重點做筆記,將相關資料讓雙方相關人了解,以利於審理。一想到一天不僅一件案件,要吸收這麼多案子和資料並予以中立客觀的審理,著實不容易,讓我再次體會法官真的是一項偉大的工作。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旁聽的坐位很多,可以讓很多人進行旁聽,坐起來很舒適,但一般來說,人不多。法院裡,貼有很多標語,字體粗粗大大的,提醒一般民眾法律程序,告訴民眾可以怎麼做,以免錯過了重要的程序,也設有詢問台,有任何關於訴訟方面的程序不懂,皆可以詢問,讓人覺得很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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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法庭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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