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49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吳定亞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99

審訴

1599

29法庭

言詞辯論

99/05/31

 1630

1640~1655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這次所旁聽的法庭在時間上開始時就有點小小的耽誤,而且本次開庭原告並沒有到達現場,因此還給了一段時間等原告到場,又拖了一些時間。這次的開庭是採取獨任制,所審理的案件是有關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問題,由於是刑事案件的附帶民事訴訟,案情清楚明瞭,我覺得確實是一位法官就足夠了。因為原告沒有出庭,言詞辯論無法進行,但法官還是有對於被告進行問案,首先確認被告生日和身分證字號,這個被告已經高齡七十幾了,因此他的兒子提出委任狀證明為其訴訟代理人,老師在課堂上剛介紹完這部份,正好實際看到其運用方式。被告的代理人表示沒有收到起訴書要申請閱卷,但法官說被告在二月時就已經當庭簽收了,而且之後案子會重新分案,所以若要申請大概要等半個月後。最後法官建議被告可以試圖和原告協調和解,這樣或許可以換取緩刑,也告知若原告兩次開庭都未到則視為撤銷告訴,結束本次開庭。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我覺得這次所旁聽的法庭非常新鮮,因為法官很幽默,在被告說他的起訴書不見了的時候,法官竟然回答難道是吃元宵的時候吃掉了嗎?讓我差點笑出聲音來!而且在等待原告出現的空暇時段,法官竟然問我們後面的人在幹麻,我們回答旁聽,他還問我們是不是法律系,哪個學校,以及幾年級等,這還是我第一次跟法官說話,雖然是閒聊,但是心跳的很快,實在是非常難得又有趣的經驗!這位法官令我印象深刻,結束時還和庭上的人說謝謝,真是個親切的法官。而被告是一位高齡的老先生,甚至法官在問話時都要他的代理人在大聲的重複一遍他才聽的到,但他卻是在刑事上被判決詐欺有罪,因此才會有這個附帶的民事賠償官司,金額則是四十一萬美金,讓我很訝異於這樣一位感覺慈祥的老先生,竟然會犯下這樣的案子,實在是犯罪不分老少,很是感慨。原告沒有出庭也讓人匪夷所思,怎麼會提告之後又不到場呢?兩次未到就算撤銷告訴,我覺得實在是浪費司法資源。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之前在刑事訴訟課的時候就曾經到過地方法院參觀,這次去終於沒有再迷路了!我覺得一堆法院都在附近實在是很難區分,而且建築都差不多!我到地方法院門口的時候正好目睹一位女性乘坐霸王車,計程車司機下車追她,兩個人有動手,最後法院裡面的法警出面幫忙調解,能看到這樣的情節也算是我來旁聽的另一個難得經驗。地方法院在進去的時候都要檢查包包,我覺得可以像高等法院一樣使用機器來檢查,不然要給陌生人翻自己的包包有時候還是會有些造成困擾的地方。法院裡面的服務人員都很親切,會主動詢問你在找哪一間法庭,我想這樣的熱情也稍微舒緩了法院的嚴肅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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