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50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吳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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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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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建 |
16 |
25法庭 |
信 |
言詞辯論 |
99/03/25 |
1425 |
1500~1610 |
-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本案是獨立審判,旁邊還做了一個學習法官。雖然預計開庭時間是兩點二十五,但最後還是拖到三點才開庭,我認為最大的原因是因為有關工程建案的案子和其他種類的案子相較之下複雜得多,有許多專業的工程知識和細節必須要一一釐清才會做出正確的判決。
這次我旁聽的要點與給付工程款相關,雙方針對合約內容有許多的誤會,例如數量、結構、計價方式、和工程後的驗收,以致於最後工程款給付的落差。法官於是一點一點的詢問,因為內容大多涉及到專業工作的知識和習慣,所以法官要問很多的問題才未進行
到下一點。最後結果是兩造回去各自準備過去的工程聯絡單和標單記錄,有了這些證據才
有利於釐清真相。在充分準備後,擇期開庭。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這次兩造雙方都是有備而來,陣仗都很大。證據資料都是厚厚得一疊,還有律師助理、工程鑑定人員在旁協助,我完全無法預測哪一方會勝訴,這可以算是一件棘手的案子。像這種因為雙方對合約內容有誤解而產生的工程案件,每一張下標單或是訂貨單都是決定案子結果的關鍵,因此看得出來法官很仔細的要求證據的齊全。至於書記官,因為工程貨品或是結構不是平常人會聽到的名詞,所以在記錄的速度上會比較慢。在整個法庭裡,最輕鬆的就是錄事和庭務員了,在法官已經被工程法條和整疊的資料搞得昏天暗地,書記官在全神貫注的聽仔細的同時,他們一個在法庭內一個在法庭外用唇語對話。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台北地方法院裡有許多單位各司其職,台灣的司法體系運作了這麼久也大致成熟許多,入口的法警也很清楚一般民眾到法院的目的和程序,可以引導民眾到他們所需要協助的地方。一般而言,法院和裡面法庭的環境以乾淨簡潔為主,不會有奢華的裝飾,所以可以算是得體。而關於協助法庭運作順利的電子設備也都很先進,這些設施都使得台灣的司法體系愈臻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