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23

旁聽法院名稱: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陳麗芬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98

重家上

00080

6法庭

準備程序

99/05/13

1100

 

1120~1145

  我進去旁聽時,上訴人及訴訟代理人他們先提出判決有誤寫的地方,及沒有標籤等需要修改的地方。之後開始進入正題,法官主要在詢問上訴人名下的財產,在問所有財產的金額,幾乎都是以千萬或是億為單位的!這次的旁聽就沒有提到其他的事項,單就釐清財產的多少。凡事都要講求證據,像法官在詢問例如房屋款的時候,還特別詢問是否為國稅局核定的,不能夠自己憑空杜撰,並且要把該準備的資料都帶齊。

  法官是獨任的,不過他問案的方式口氣就有點兇,上訴人的律師答辯方式很客氣,相較之下讓我覺得法官給人的感覺很高傲。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比較起來真的差很多,光是外型高院就亮麗許多!而且還多加了安檢,相機要交由他們保管。法庭外張貼的流程單在地院是列印下來的,而高院則是電腦液晶螢幕,旁聽人席在高院也是舒服許多!由這些小地方看起來就知道高院比地院嚴肅的多,像在地院,頂多有些庭會有法警站在門口;而高院的法警則是在每個法庭內都有一張辦公桌,這是我覺得兩個院不太一樣的地方。

另外高院及地院不同的地方在於法庭內位置的擺設,在地院,法官、原告及被告他們的位置是呈現ㄇ字型的;而高院則是上訴人及被上訴人是並排的,並且都直接面對法官。法院旁聽的經驗很特別,若不是有修這堂課可能都沒有機會踏入那裡!當然也希望未來自己不要成為坐在裡面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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