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41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匡偉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98

訴字第

1756

25法庭

言詞辯論

99/04/14

1100

1100~1200

  1.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這次很幸運的旁聽到一個準時開始的庭,由於兩造已不是第一次對簿公堂,因此法官只是簡單的宣讀了當事人相關的權利責任就進入下一個程序。雖然已不是第一次旁聽,但還是對整個法庭上的輕鬆氣氛驚訝不已,並沒有想像中雙方律師脣槍舌劍激烈駁火,辯論問答之間還是有一定的分際,態度都還算是恭謙有禮。

  由於這次是傳喚證人到庭說明,一開始法官即針對之前提出的告訴中案情不清楚的部份提問,證人詳細說明後就換雙方律師對剛剛的回答提出問題。比較奇特的是,這個證人就是原告自己,之前我一直以為只有當事人以外的第三者才可以當證人,這次算是上了一課。但卻也因為如此,原告律師提出的許多問題都因不適當而遭法官駁回,當事人與律師默契不佳的結果讓原告方吃了不少悶虧,問到最後法官也有點不耐,被告更是老神在在笑容滿面,雖然辯答結束後有定下次開庭的時間,但雙方的勝負好像已經露出了些端倪。這可能就是以往比較少當事人身兼證人角色的緣故,雖然說因為特殊的身分,對案情的了解與立場皆明確且堅定不移,但在問答過程中往往會因為過度主觀而無法客觀的陳述,律師提問也相對困難,雙重身份很容易模糊焦點。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1)出席的各種人員

 當事人:共2人。被告1人,原告1人。

律師:共2人。被告律師1人,原告律師1人。

法官:共1人。

書記官:共2人。

…通譯:共1人。

法警:共0人。

庭務員,共0人。

2)開庭時各種人員的態度  

  可能是因為整個早上有開不玩的庭的緣故,除了當事人及律師外其他人員都略顯疲態,通譯更是公然的閉目養神,這也可能是因為工作無聊的緣故吧。

  法官算是有耐心與有禮貌,不厭其煩的反覆詢問,除了最後略顯不耐外表現的都很沉穩鎮靜。由於現在全面電子化,書記官是用打字的在記錄開庭的情況,而打字的速度則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慢,感覺很不專業,問話時常需要中斷來等他跟上,這也導致了開庭節奏緩慢沉悶。通譯在這裡的功用似乎只有傳遞證物而已,也難怪會發起呆來了。

  兩邊的律師其實都顯現出一種事不關己的態度,好像贏不贏也無所謂,原告律師中途不停看錶,感覺不想多花時間。被告律師沉默寡言,提問也不會咄咄逼人,簡潔有力提出矛盾的部份。原告感覺的出很緊張,拼命想解釋清楚和被告公司之間的關係與衝突的點,但似乎因為無法提出有力的證據而不安。被告沒有開口說過話,臉上一直掛著嘲諷的笑容,好像對結果已胸有成竹。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由於電子化的關係,法庭上每張桌子上都有一個電腦螢幕,由書記官聚細靡遺的打出每個人的問題與回答,而這些內容也會同步出現在每個螢幕上好讓眾人檢視,可以馬上確定彼此對問題內容的認知。這樣的設計可以馬上讓當事人確認自己的回答,不會有說的寫的各一套的情形發生,是很實用的設計,而電腦也會儲存同一個案子重複出現的專有名詞,讓書記官記錄更為方便。

  法庭外的一面電子看板會顯示第幾號案子正在哪個法庭審理,有點類似銀行抽取號碼牌在至櫃檯辦理的情況,這樣可以很輕鬆的找到自己要去的法庭,兩庭開庭中間的時間也可以縮至最小,讓時間能被充分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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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法庭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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