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班級座號:09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許純芳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98

審重訴

240

21法庭

言詞辯論

99/03/19

1600

1600~1635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當天去旁聽法庭是三月十九日,這麼巧的是三一九槍擊命案事隔多年後的同一日,我在公車上感到興奮不已,總覺得挑在這一天來看旁聽法庭實在太有意義了,一定會看到一場激烈的法庭大審問,就像電影裡演的那樣。

在多間法庭外來回探望,看過每一個法庭外的「重點提示」之後,我們挑了一庭自認為可以聽得懂的「返還利益」,等到前一庭開完之後,我們就進去裡面乖乖的坐好,拿出筆記,裡面的氣氛有點緊張,雖然穿著袍子的大家完全無視於我們這些旁聽的人存在,但總覺得不是這麼的自在,在這樣的氛圍下,我心裡想著:等下一定會有一場精采的激辯即將上場。

四點鐘,準時開始。法官講了第一句話讓我顛覆了所有既往對法庭的印象,法官問原告:「你是不是有寄e-mail給我?你沒通知我我怎麼會知道勒?這樣不就白開了嗎?」口氣與表情就和媽媽一模一樣,此時我們旁聽的面面相覷,我想大家想的都跟我一樣。

這庭是採獨任制,開庭之前法官在和旁邊的實習法官說話,感覺像是在教他一些經驗,開庭之後,法官的問案方式並非我所想像的嚴肅簡潔,反而是以輕鬆口吻,就像是平時對話一樣的自然,雖然口裡講的用語都十分專業,但整體給人的感覺是平易近人的;而答辯方反而十分嚴肅,對於法官的問案仔細的聽,並小心翼翼的回答,而這庭的回答呈現了對比,首先原告的答辯,感覺十分不熟悉,面對被告一開始就提出的「認為不適用英國法」,感覺就慌了手腳,不斷的翻資料、口語表達不清、又提不出證據,感覺準備不周;反而被告請的律師講的有條有理,態度及語氣從容不迫,面對法官的問案及原告提出的爭議,都能說出一番道理及其依據,給我的感覺是佔上風的。其實到這裡為止又再一次顛覆我對法庭模式的印象,我以為凡是原告就一定是有憑有據、咄咄逼人,畢竟會到法院來告對方,一定是受了委屈,想要伸張公平正義,而被告就應該被問無話可說,一定是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才會鬧上法庭來,更別談他們還有什麼藉口能替自己爭辯,但我當下看到的一切,都跟我想像的不一樣。而問案方面沒有激烈的言詞辯論,都是透過法官來問話,我以為會有原告與被告的口水戰,更讓我無法習慣的是,整個節奏非常的緩慢,我剛開始以為他們這些空白時間是在思考下一句話要說什麼,但我後來發現這段空白時間只有書記官打鍵盤的聲音,而法庭內的所有人(除了我們旁聽的學生外),都緊緊的盯著液晶螢幕看,我就慢慢懂了,就像老師說的,科技的進步雖然帶來了便利,但卻讓整個法庭的問案與答辯變得緩慢、不連續、甚至令我搞不懂邏輯,一點也不刺激。

而這一庭的內容其實我也是一知半解,畢竟突然跑去旁聽,還沒進入這個案子的狀況,只知道被告認為因邏輯關係此契約並非適用英國法,而原告想當然耳的反駁,我聽到「英國法」的討論時,就覺得自己好像旁觀到一庭比較複雜的案件,因為討論的非法條構成要件,而是廣泛的概念問題。之後慢慢有點進入狀況,原告對於被告主張侵權行為,雖然感覺說起來很有道理,但面對被告的回答:「原告一直主張侵權行為,但卻沒有提出構成要件,請問原告有無起訴權?」原告只能支吾其詞,沒有辦法繼續下去。

最後我才漸漸地聽的懂,原來後來有追加其他兩位被告-被告二及被告三(這就是一開始法官問原告,為何有寄e-mail卻沒有通知),被告說自己沒有收受款項,但原告說被告與被告二及被告三是關係企業,xx公司財務、xx公司證券一定知悉彼此,但被告仍然極力否認自己與被告二及被告三的關係,不斷的替自己澄清。

就在我人生第一次上法庭,就完完全全顛覆了我對開庭的刻板印象,無論是法庭內的氣氛、角色的定位、問案的方式等等,其實說真的,我有點失望,因為和我想的差蠻多的。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首先我碰到的第一個法庭人員,是法庭外的庭務員,他們給我的感覺是親和但是消極的,因為當時我們在門外張望,搞不清楚是否可以中途入場,來回徘徊的時候,庭務員明明有看到,但卻沒有主動上前詢問,而一直和另一個人在講話,但後來我們好不容易找到他們談話的空檔插入,問這位庭務員我們的疑問時,他人還蠻親切的,有著笑容還有禮貌的口吻,所以我給庭務員的評價是:消極的親和,如果主動一點就更棒了!

  法官則顛覆我嚴肅、霸氣的刻板印象,這是位很像媽媽的法官,無論是口氣或是給人的感覺,都是以輕鬆但仍不失威嚴的態度來問案,因為我只看這一庭,我不知道其他法官是否像這位法官這麼貼心,她對於原告及被告律師的一大串的辯答,還會翻譯給書記官聽,將繁複口語的話翻譯成專業精簡的用語,我很喜歡這個法官,她給我一種新時代女強人卻又不失細心溫柔的感覺。

  而原告及被告就像前面所說的,顛覆了我對這兩個角色的印象,當天被告那邊有兩位穿白色律師袍的律師,而原告那邊的兩位都沒有穿律師袍,所以我猜測原告是自己有法律底子而沒有請律師,這也能合理化我前述的原告表達不順暢這部份,如果真的是這樣,我覺得原告還蠻有勇氣的,面對的是不熟悉的法庭、法官及對面被告方資歷深厚的律師,也難怪他會不斷地翻著文件、支支吾吾,感覺沒有準備好、十分緊張。

  至於通譯我覺得真是太誇張了!法庭剛開始沒多久就看他頭低低的沒有反應,原來是已經睡著了,這樣就算了,庭開到一半時突然有雜訊的聲音,此時看到通譯慢慢甦醒,看了一下手機,然後從容的拿著手機走出去,通譯的位子空了一會兒,外面的庭務員突然走進來,坐在通譯的位子上替補,又過了一段時間,通譯講完了電話才又走回來坐著繼續睡,所以老師在下堂課放學生製作的模擬影片,放到通譯睡覺那一段,我感同身受,覺得為什麼要這樣浪費國家資源,根本沒有發揮到任何的功用,也許是我旁聽的那庭剛好如此,所以我才會發問為什麼不乾脆廢除這個職位,但經過老師的解釋,其實這也是時代變遷下的犧牲,而並非你我願意的,才慢慢諒解通譯睡覺的行為,但我還是認為這樣子對我們旁聽的人來說,社會觀感很差,畢竟這是一個公開、讓社會大眾旁聽的場合。但我還是有個疑問,因為老師現在有些是約聘制度的通譯,還會公布在網站上,但難道這樣不會造成當事人先去買通通譯嗎?(還是我懸疑電影看太多了?!)

  法警室是一個壯觀的場所,很難得會看到這麼多穿著警察制服的警察齊聚一堂,裡面並非警戒嚴肅,反而大家看起來和樂融融,氣氛蠻棒的,當時我們要離開時,看到一台很奇怪的機器,上面有畫著手掌,我們一群人為在機器旁邊研究,把手放上去,按鈕亂按一通,想說這是什麼東西,會不會是那種路邊的騙人的算命機器,就在大家七嘴八舌提出自己看法的時候,有一個法警從法警室中走過來說:「你們不知道這是什麼吼?讓我來示範給你看」,然後就把手放上去,按了獨屬他的密碼,親切的向我們介紹,原來這是一台「打卡機」,只是它先進的用了掌型,我們緊張的問他:「那你這樣不就打卡下班了?」,法警也笑呵呵的說:「對阿~我要下班了!」沒有這位親切的法警向我們講解,我們還真以為這是一台騙人的算命機,我很喜歡這樣的感覺,主動關心有疑問的民眾,而且態度十分和善親切。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法庭比我想像中的還要高級、高科技,雖然大一時上中華民國憲法曾經到司法院參觀,但我想說地方法院和司法院一定還是有差,但我當天進了地方法院,除了進門前經過機器「搜身」以外,裡面的格局及設備就和銀行及戶政事務所沒什麼兩樣,人來人往且設備齊全,還有叫號制度,讓我有了新的認識。而法庭內的設施也十分完善,現在還有液晶螢幕能同步觀看校正書記官的紀錄,雖然言詞辯論變得不如以往刺激,但也確實能降低筆誤的狀況發生,整體而言,對於像我們這樣第一次進入地方法院的民眾來說,能夠很快的進入狀況,即使有不懂的,只要問一下,他們就會清楚的像我們解釋與引導,而不像一些公務人員態度其差無比,所以,我對台北地方法院的評價是:不失人情味的高科技法院。

這次的參訪讓我收穫很多,雖然和我一開始的想像差很多,但也讓我知道原來自己受電影、電視的影響這麼大,先入為主這麼嚴重,這樣一次的參訪,不但讓我了解問案及言詞辯論的程序及方式,更讓我了解許多法庭內人員的真實面貌及法庭的整體設備,雖然我聽的案子我不是很瞭解它的來龍去脈,但這趟旁聽之旅卻讓我意外收穫滿滿,這裡我學到的比我在教室一學期,看著滿滿文字的課本還要更豐富,是一趟有點刺激、有點意外,卻十分充實、十分難忘的法院旁觀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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