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25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曾部倫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
105 |
勞上 |
54 |
台灣高等法院第三法庭 |
理 |
準備程序 |
105/06/08 |
1120 |
1120~1140 |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聽完了二十分鐘的準備程序後,我發現我還是不太懂這個案件,當事人是泰林不動產顧問公司,當天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都沒有到場,是其律師代為到場,從法官的話可以聽出他們之前已經在地方法院經過了一審,被上訴方不服因此提出二審,接著兩位律師分別重新敘述他們的論點,從他們的話中我聽出來的案件內容應該是一開始有一個兩人的合夥公司,分別是謝姓和張姓,但是之後張姓要退出公司,因此他們開了會要結算他該分配到的盈餘,最後謝姓給張姓1030萬,上訴人律師說謝姓表示1030萬只包含出資額,不含其他林林總總的價金,上訴人律師說這根本不可能,這樣子有違誠信原則與常理,應該要所有權利一併結算,上訴人律師指控對方是為了逃稅,但是這邊我就完全聽不懂了,不知道為什麼沒有一次結算能夠逃稅,而被上訴人律師則說當事人並沒有要省稅金,對方律師是編造的,他們有申報所得稅,律師一再強調在最後的會議中並沒有談到未分配盈餘,並且說備證裡的會議紀錄並沒有記載。之後上訴人律師又提出了新的證據,但是沒有做成書狀格式,所以法官要他之後再交一次,最後法官就開始訂定下一次日期。
因為沒有參與這個案件的一審程序,所以這次聽完可說是霧煞煞,對於很多爭點都不了解,也是因為我們自身對公司營運不了解,所以更加無法理解這場開庭。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法官(獨任庭,或合議庭之審判長、受命法官、陪席法官)之參考觀察點:
一、問案態度。問案態度是否懇切、公平,是否專心聽訟
二、訴訟程序進行情形。是否充分掌握案件爭點,依法調查證據、適當行使訴訟指揮權
三、敬業精神。是否適時做成裁判
四、其他。
這次開庭是採獨任庭,法官態度很好,但是我跟我同學都懷疑法官是不是沒有很了解這些公司糾紛的細節,因為律師一直跟他重複解釋同一件事,但他好像都聽不太懂。上訴人律師給人一種很跩的感覺,對法官還有對方律師講話的態度不太好,中間有一段書記官沒有跟上,他就用完全在命令的口氣一句一句講給書記官聽,最後開庭結束後,被上訴人律師很有禮貌地跟法官鞠躬,但是上訴人律師就直接掉頭走人。還有我發現通譯還蠻閒的,好像傳完卷書就沒事了,中間有偷打盹一下。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來到高等法院,發現真的跟地方法院不一樣,首先是整棟建築物外部與內部都比地方法院豪華氣派,而且在門口的檢查包包也比地方法院嚴格多了,我同學的書包裡的剪刀就被要求要拿出來保管,但是警衛們人都很好,還問我們是不是旁邊東吳法律的學生。一二樓之間有用漢摩拉比法典做的布置,二樓有一區沙發區,整體都給人一種豪華、嚴謹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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