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75
旁聽法院名稱: 臺灣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黃國益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104 |
訴 |
48 |
臺灣高等法院第10法庭 |
團 |
言詞辯論 |
104/05/19 |
1030 |
|
|
102 |
上 |
649 |
臺灣高等法院第10法庭 |
團 |
言詞辯論 |
104/05/19 |
1045 |
|
|
101 |
上易 |
919 |
臺灣高等法院第10法庭 |
團 |
言詞辯論 |
104/05/19 |
1055 |
|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如老師在課程中提到的,高等法院為合議庭,我覺得跟地方法院比起來,變得更加正式,而且當三個法官同時坐在前面審理案件時,變得更有公信力,也更會信賴法官的專業,並且也會由中間的審判長為主,來帶領整個議案進行,就不會有三位法官人多嘴雜的狀況發生,在答辯過程中,我覺得我看到的幾個案件幾乎都有請律師,同時可能也是因為已經到了高等法院,當事人多對法律較了解,所以進行得較為順利,有比較可以迅速完成準備程序或討論出爭點、釐清問題。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高院的庭務員也是在法庭裡面,這是和地院法庭人員最大的差異。而我在高院看到有的上訴人請兩位律師,才知道原來可以這樣子做。
這次旁聽最讓我新奇的兩件事,一件事在法官剛審理完一個案件後,審判長還對我們機會教育,說明什麼是一造判決等等,非常親切,身為一位法官,能夠對來旁聽、希望學習法律的學生熱情的教導,是很幸福的一件事,當前輩願意教育後輩,將會讓更多人了解法律,另一件讓我感到驚奇的事情就是在另一個案件中,法官正在詢問原告的律師問題,而被告是一位年輕女律師,當時她居然將手機從袋子中拿出來,並在桌子底下滑,讓我很錯愕,但幸好他沒用多久就把手機收回去了,但還是讓我驚訝她的行為,也心中不免質疑他的專業度、工作態度。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高院的整個環境比地院好很多,寬敞舒適,流程也是電子化,用螢幕顯示,更為清楚,法官看起來也年紀比較大,我相信不管是法官、書記官、通譯等,在這裡工作的心情,或是當事人及律師來這裡的心情,一定會好很多,我覺得環境的氣氛對於人的工作效率或辦事成效,會有相當大的影響,建議地方法院也可以改裝一下,裝潢得像高等法院一樣,也許會有一些助益。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