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66
旁聽法院名稱: 臺灣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黃國益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104 |
訴 |
48 |
臺灣高等法院第10法庭 |
團 |
言詞辯論 |
104/05/19 |
1030 |
|
|
102 |
上 |
649 |
臺灣高等法院第10法庭 |
團 |
言詞辯論 |
104/05/19 |
1045 |
|
|
101 |
上易 |
919 |
臺灣高等法院第10法庭 |
團 |
言詞辯論 |
104/05/19 |
1055 |
|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我發現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最大的不同就是合議庭,有三個法官,就像以前公民老師說的一樣,只是似乎會說話的依然只有中間的審判長,不知道在怎樣的情況另外兩位法官才會開口。值得一提的是,高院開庭都會錄音,但是在地院就沒有看到這現象。此外,當天在其他法庭有遇到宣布判決的時刻,我和同學不曉得宣判時應該要起立,被一旁的庭務員提醒,感覺有點尷尬,不過我個人是覺得宣判時不需要起立,有點刻意要神化判決。
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最大的差異是判決內容變得比較單純了,因為已經有地院的判決,上訴人的聲明通常比較簡易,容易明瞭,至少比旁聽地院來得好理解。至於其他的流程和在旁聽地方法院時都是一樣的:先聲明,再提理由,之後言詞辯論,對爭點達成共識後再約下次庭期。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高院的庭務員也是在法庭裡面,這是和地院法庭人員最大的差異。而我在高院看到有的上訴人請兩位律師,才知道原來可以這樣子做。
這次旁聽的時候,剛好有海山高中的學生也來,而那一案件的被告沒有出席,據法官與上訴人的對話能聽出原因:此案審理許久,被告已經厭倦,所以放棄出庭抗辯。這個案件很快就終結了,不久後就宣判。上訴人離席之後,法官的舉動讓我嚇了一跳,他問高中生是否知道為何只有一造,並解釋說明放棄出庭、一造審理,讓我想到,在課堂上老師說過有些法官很親切,會直接教你一些程序、原則。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高院整體環境比地院寬敞很多,也比較明亮與高級。但是戒備也比較森嚴,這次的法警就會要求包包與隨身物品要經過掃描的機器。我同學很喜歡高院的旋轉樓梯,我認為很像博物館,不像法院。高院的庭期表是電子的,很像去診所掛號的時候,會看到自己的名字在螢幕上,輪到自己的案子的時候,就會有叮咚聲響,然後就換你進法庭。
旁聽當天剛好遇到一個案子的宣判,法官在宣讀判決書之後,問上訴人:「聽得懂嗎?」之後就慢慢解釋他請求的那些金額是被准許的,哪些又是被駁回的。突然覺得很親切,對一般民眾很體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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