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學生姓名: 38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李昆曄
案件 資料 |
年度 |
字別 |
案號 |
法庭 |
股別 |
庭類 |
開庭 日期 |
預定開 庭時間 |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
範例 |
103 |
建 |
231 |
台北簡易庭第4法庭 |
宜 |
言詞辯論 |
104/03/09 |
0920 |
09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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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
|
第7庭 |
禮 |
準備程序 |
105/05/22 |
1400 |
1400到1430 |
因為忘記紀錄字別與案號,故空白。 |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高院的下午庭期安排大多從下午兩點開始,因此當時沒有延遲的問題發生。今日庭的重點在於準備程序,是關於遺囑財產的爭議。開庭採獨任制,上訴人有兩位律師,被上訴人只有一位律師,被上訴人未到,因此今日開庭第一重點在於人未到的問題,爾後,因上訴人提出新證據的問題,被上訴人於此向法官爭辯許久。這過程,在我看來十分有趣,感覺很有戲劇效果。在這答辯中,感覺從兩方律師的戰爭改為被上訴人律師與法官間的論辯,那律師強調在一審時證據已經經過兩造同意以確定結束,而法官認為新證據是否採用為他的權力,律師不得侵犯。訴訟程序感覺有些變了,但仍順利開庭完畢,而在最後時約定下次開庭的時間,但是個奇怪的時間──下午兩點四十分,我一直以為都是以十五為倍數的時間點,真是打破了原先的印象。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這庭的重點好戲在於被上訴人律師與法官兼磨擦出的火花,與原本我對法庭的既定印象不同。那位律師的態度有點輕挑,連做椅子時的樣子都不太尊重法庭,喜歡用強辯的方式與法官爭辯,而法官是位具有多經驗的人,他感覺是給律師上課的老師,教他法官的職責所在。最後在庭末,十分有趣,法官戲稱他為「大律師」,讓我差點在法庭笑了出來,而我偷看到書記官也在偷笑。我想,那位律師最大的功勞,就是在煩悶的法庭生活中添加一些樂趣,會不會這也是種訴訟策略呢?我十分敬佩法官,他總是能清楚自己的職責,並且免於淪落至被上訴人律師所設的圈套中(即停止證據調查),在這過程中,讓我會心多笑的是:法官在此律師多次爭辯的過程中說了:「那你應該回去好好問問被上訴人,事實如何」,於此中,感覺得出法官對他有點反感,畢竟在這遺產訴訟中,上訴者為正在念書的妹妹,被上訴者為以出社會的姊姊,如果是我,多少也會偏頗妹妹那方。總而言之,這庭真得十分有趣,雖然沒有電視劇演得如此張力,但有些趣味性。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高院雖離地院近,但路上沒有指標依循,真得不易尋找,光找路就花了許多時間。因為是高院,位子感覺較地院足夠。關於網路便民設施,因為忘記紀錄案號等資料,寄了郵件給高院,至今已第五天了,仍無任何消息,若拒絕回答,是否也應有回信?讓我十分失望。從這些小地方就能看出,台灣的司法機構到底有無真正落實為民服務,而不是在網中標上口號而做為卻無達到。最後,仍還是想不明白,為什麼高院的建築外觀如此高成本,還有建築外的空地是否會太多而有點浪費空間呢?每當想到問路時,警察用巴洛克式建築來形容高院,就覺得實在有些荒謬與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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