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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姓名:     70

旁聽法院名稱: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羅立德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103

3845

28法庭

言詞辯論

104/05/28

14:20

14:25~14:30

 

103

重訴

501

28法庭

言詞辯論

104/05/28

14:30

14:30~14:40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第一場開庭時間因為被告遲遲沒來,所以開庭時間延誤,結果最後被告還是沒有出現在庭上。我認為,開庭是件嚴肅的事,準時到來非常重要,且就算遲到也要先行通知,不能讓法官、原告所有人等你一個。而兩場法庭都是獨任制,只有一個審判長進行案件審理,可以讓整個程序進行更為快速。
第二場訴訟進行時,被告律師因為有濃厚的山東腔,所以書記官和法官看起來聽得很吃力,法官也不斷的在重複被告律師所陳述的事時,並隨時詢問律師自己所講是否正確。但因為律師的口音,可能會讓整場訴訟的進行較為緩慢且艱難一些。
我覺得整個訴訟程序的流程非常快速,法官詢問原告、被告有沒有要補充說明的事項,等到雙方都補充完了,法官就詢問雙方對剛才彼此所說的有沒有爭議,如果沒有,法官就會根據剛剛雙方律師補充的事項,在有爭議的地方,請求他們變成書狀,在30天之內把書狀寄到法院,接著就開始協商下一次開庭的日期,就在短短的10分鐘,結束了開庭。由於還有資料未準備充足,所以要進行下一次的開庭,但這樣一件案子就會遲遲定不了案,一延再延,造成時間越拖越久,金錢、時間都流失的局面。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法官問案態度一開始都很和氣,但到後面,法官說話會變得較為大聲,也會變得嚴肅起來。但態度依舊很誠懇,並且適時的會告訴原、被告法律是公正的,不會損害自身的權益,不用緊張,會做出一個公平的審判。以類似此話安撫看起來較為生氣或是失落的原、被告。
法官對於雙方律師也都非常尊重,會以大律師之稱呼稱雙方的辯護律師,此稱呼我認為會讓律師感覺被尊重,態度也會比較好,可以使開庭不會成為太過嚴肅的場合。
而在訴訟進行時,法官都可以確切的命中事件的要點,找出最根本的問題,並且快速的處理案件,讓我覺得非常敬佩。而對於爭議點,法官也可以依據雙方的說詞,立刻找出,並且根據爭議內容進行討論。所以法官的條裡必須清晰、明確,才能使整個案件處理更為快速。
書記官在訴訟進行時,雖然已經很努力在打字,但有時還是會停下來等他,或是法官、律師重複提醒他要打什麼。我認為如果書記官可以更能掌握要點,整個訴訟也會更為順暢。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第一次到台北地方法院旁聽,讓我覺得收穫良多,也意外發現自己滿喜歡旁聽訴訟案件。一進去台北地方法院就有肅靜、莊嚴的氣氛,自然會降低音量,行事謹慎。而且一進去就有保鑣和安檢門,莊嚴的氣氛更加強烈。
在裡面會有服務台,能讓我們詢問,我覺得對第一次到法院的人來說非常方便,因為裡面很多小房間,又分很多層樓,第一次去可能比較難找到自己要去的地方。而有一面牆上,會有所以庭的指示燈,燈亮代表此庭正在審理案件,讓大家可以清楚知道自己要去哪個庭及哪個庭正在審理案件。
在每個庭外面,都會設置沙發椅和小桌子,讓提前到的人可以稍作等待或是在小桌子上準備等等要用的資料,不會讓人還要跑到別的地方去坐,浪費往返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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