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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姓名:     48

旁聽法院名稱:   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邱蓮華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損害賠償

103

原建

1

台北地方法院第26法庭

言詞辯論

104/05/26

1420

1500-1640

1.    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的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本案為獨任,由一位法官審理。預定開庭時間為下午兩點二十分,我與同學進去旁聽時已經進行到一半了,當時法官正在與證人進行問話與對談。本案屬於損害賠償事件,原告為屋主,而在進行屋內裝潢時找了兩間室內設計之廠商合作,但兩公司彼此之間有責任與價金的爭議使得最後工程沒有處理完好,因此原告便對其中之一公司提出訴訟,同時也有另一廠商之設計師代表作為證人。整個審理過程十分漫長,而我與同學旁聽了一小時卻都只聽到法官在詢問兩位證人的部分,而詢問時都大多針對屋內裝潢的細節部分。法官在詢問證人的態度是良好的,即使證人不太擅言詞,也都耐心的傾聽證人所想表達的意涵並將它化為可以文字,且會不時的再次詢問證人,螢幕上的文字紀錄與證人心裏所想表達的意涵是否一致避免誤會。由於此案件涉及許多人,關於裝潢也有許多細節是需要被釐清的,因此開庭花了非常多的時間,一直到我們離去時都還停留在詢問證人問題的部分。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法官、當事人、律師、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我觀察到法官在問案時是公平的且能夠掌控秩序,讓兩造分別提出疑問,而他在對證人進行詢問時也非常專心的聆聽與理解。而兩造在開庭過程中也非常的心平氣和且理性的進行答辯。而看到一個案件的審理需要花費大量的心力蒐集資料,反覆的開庭,而法官與律師每天面對厚厚一疊的資料,真的十分佩服他們如何能夠天天讓自己處於思緒十分清晰的狀態,尤其在較複雜而細節繁多的案件裡,必須要非常有耐心的將每一個環節釐清,我認為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另外,也體認到書記官這份工作的辛苦,在開庭過程中,不能有所散神,且要仔細的去聆聽每位人士所說出來的話,且要能夠即時的反應,將它化為可理解的文字,而當然法官也時常扮演協助的角色。而通譯在開庭過程中有睡著的狀況,雖然他在需要工作時是清醒的也確實有做到遞送文件等行政工作,但我認為這是不太尊重當事人與法庭的作為。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法庭設施:我認為通譯所作的位置有時候其實會干擾到整個開庭的過程。雖然通譯的工作可能是需要走動的,不論是遞送文件或是協助其他事務,但在開庭過程中,坐在法庭的正中間位置,庭務員卻又時常走進來遞送一些文件等等,會造成法官或是兩造的一些影響,答辯可能必須為此突然的中斷,我認為這是法庭設施與座位會影響到開庭秩序的部分。尤其開庭是需要大家十分專注聆聽別人表達的場域,因此更是不得受到外界不相干事務的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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