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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班級座號:49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高等法院                    法官姓名:         林金吾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99

家上

000110

7法庭

準備程序

99/05/28

 1100

1155~1220

 

1.針對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態度、爭點討論、流程等):

  其實我原本在查庭期的時候並不是要旁聽這一場,不過到了現場才發現開庭的時間嚴重的延誤了大約一個小時,我所旁聽的這個法庭當日的案件很多,但我發現其它的法庭有的已經休息了,不曉得開庭時間到底是怎麼安排的,可能每個法官有一定的案件數量要審理,而不是審的快的法官就多審幾件吧。我旁聽的法庭是採獨任制的,我覺得離婚官司確實也不需要有合議的陣仗。法官對於當事人的問案態度很溫和,不斷好言相勸,由於這是一位女法官,當事人也是一位女性,法官正好可以運用同理心勸說當事人,也充分詢問當事人的意見,給兩方答辯的時間。這個案件的爭點在於被告的女方一審勝訴獲准離婚,但男方不願意因而提起上訴,男方要求被告讓出小孩子的監護權和給予兩百五十萬才要離婚,女方則無法接受,法官認為雙方有太多的法律關係需要解決,建議他們至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整個流程大致上是原告的律師先提出離婚的條件,接著是被告說明其苦衷,法官幫忙調解及勸說,最後這個案件交付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2.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這次開庭的原告並沒有親自出現,委託了律師出庭,而被告則是帶了媽媽一起出庭,我覺得當事人的情緒有些激動,甚至在法庭上就哭了起來,法官給予意見時還崩潰的回說”你又不是我!”其實我認為如果被告還無法控制情緒的話,可以委託律師或是其他代理人來幫忙回應,這樣比較不會受到情緒干擾,雖然他有帶媽媽一起出庭,可是基本上媽媽和我們一樣坐在旁聽席,不能對於開庭內容做出發言。法官則是給人很親切的感覺,並沒有用平常問案的口氣在審理,反倒像朋友之間在給予意見和勸導,在最後交付調解時法官也幫當事人安排他認識的委員,我覺得人蠻好的,書記官偶爾也會加入好言相勸幾句,通譯似乎在這次開庭中就英雄無用武之地了。最後在庭外我還看到原告的律師在和被告聊天,說他也會勸勸原告,只能說遇上這種婚姻家庭的事還真是剪不斷理還亂,就算上了法院,也沒有絕對的標準答案。

 

3.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這是我第一次來到高等法院旁聽,我覺得高等法院的設備比地方法院高級許多,像是地方法院進去時檢查包包的關卡是靠人力檢查的,但高等法院就有一台機器,可以直接讓包包通過儀器檢測,省去人工的麻煩。另外高等法院的大門原來不是一般民眾可以走的,我們去旁聽的時候好不容易找到大門,警衛先生卻告訴我們要繞到後門,真想知道大門是怎樣等級的貴賓才可以進出的!除了門面,法庭內部的陳設,像是座位、電梯等,都是高等法院比較高級舒適。而我們一進去的時候就有人員親切的詢問我們要找哪一個法庭,在裡面也看到許多志工,讓原本應該很嚴肅的法院有了一點點溫馨的氣息。這次參觀法庭讓我獲益良多,除了首度看到高等法院的設備,也看到不同於一般法庭的審判氣氛,真是大開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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