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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班級座號:34

旁聽法院名稱: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鍾素鳳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96

重訴

1341

27庭

言詞辯論

97.11.21

0930

0930-1000

  • 1. 針對民事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開庭時各種人員的態度、案件爭點內容討論、處理流程等):
  • (1) 這個案件的開庭時間相當準時。
  • (2) 只有一位法官審理,所以是獨任庭。
  • (3) 主要由法官分別問被告與原告一些案件上的疑點,再由兩方針對法官所問的問題提出辯護。
  • (4) 基本上,就我所聽到的情況來說,無論被告或是原告,兩方針對法官問案的回答態度都是使用和緩的語氣,感覺是做了很多功課才上法庭的。而且兩方對於彼此的疑點答辯感覺上都還頗有道理的感覺(以我的角度來看),不過就我自己觀察,感覺上A公司(原告)的律師的說詞比較具有說服力。
  • (5) 本案的爭議點:是履行契約。A公司(原告)控訴B公司(被告)給付商標權利金給A公司。因為由於原本B公司是有D公司(外商公司)的商標權,B公司尚未給付商標權利金給D公司前,B公司就把部份股份賣給A公司及C公司,所以當D公司要向B公司要求給付商標權利金時,B公司就說要向A公司要才對,因為A公司是C公司的連帶保證人(剛好A公司為C公司的母公司),所以B公司就認為說應該由A公司來給付商標保證金給D公司。而本案件就是在爭執說到底應該由誰來付這個商標權利金的問題。
  • (6) 本案件的處理流程事先由法官向原告A公司詢問協議書中的相關問題,由被告方來提出論點解釋,原告隨後提出不同看法;之後法官又針對協議書的第二點來提問兩方,此時先由被告來辯護,之後原告又提出反駁論點。大致上法官只問了2-3個問題,但由於兩方律師的辯詞都相當長,所以實際上在一個問題上並沒有太多回的言詞辯論就結束了。

  •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這個法庭的法官是一位很年輕的女法官,而且很漂亮,所以當我們進入法庭要進行旁聽時,其實有點嚇到,居然有這位氣質美女法官,我們真有福氣。還有在開庭時,基本上被告與原告律師都準時到達法庭,但是途中原告的律師之一比較晚進法庭,所以當他進入法庭時有向法官致歉(鞠躬),不知道這位律師的行為是否是比較不禮貌的行為,但如果事先有跟法官報備,應該就還好吧!

  •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因為我們是比較早到法院的,所以就到各個法庭外看看有那些案子要開庭,哪些看起來比較有趣,而本法庭的案件是經過我們比較之下感覺會產生精彩的言詞辯論。而事實上的確如此,無論是原告或被告的律師口才都相當好,當法官提出疑問,兩方都可以立即做出反應及回答,尤其在針對爭議點時的言詞辯論部份,兩方都可以說出感覺很有道理的辯詞。不過比較可惜的是,由於剛開庭時自己的精神不繼,導致有部份的開庭程序是處於印象模糊中度過的。

至於法庭設施部份,由於自己有參觀過刑法法庭,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錯覺,覺得民事法庭比較大,旁聽席好像也有比較多的樣子。便民服務則是設在地方法院的一樓,那裡有個協助民眾處理有關訴訟事項的櫃台(提供各項諮詢,如果是訴訟或非訟事件,就是關於程序方面;也有多種書狀例稿及法律文宣,免費提供民眾索取)、還有專門登記結婚的櫃台等等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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