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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學生班級座號:33

旁聽法院名稱:    臺北地方法院     法官姓名:   鍾素鳳     

案件

資料

年度

字別

案號

法庭

股別

庭類

開庭

日期

預定開

庭時間

實際開庭

起迄時間

 

97

重訴

1341

27法庭

言詞辯論

97/11/21

0930

0930~1000

◎案由:履行契約

◎當事人

A百貨股份公司

B股份公司  
  • 1. 針對民事訴訟程序進行之旁聽心得(例如開庭時間安排、獨任或合議庭、問案與答辯方式、開庭時各種人員的態度、案件爭點內容討論、處理流程等):

本庭是採用獨任庭,一開始由原告A對於上次法官提出疑義的部份進行說明,是一位女律師,講得頭頭是道,中間突然有位律師進來,跟法官打個招呼就進入坐下,可能是前面還有庭沒開完,所以才遲到的吧!A方律師陳述完後,由被告B方律師進行答辯跟提問,在這你來我往之間,出現很多關鍵名詞,像是「主債務人」、「連帶保證人」以及日本○○○百貨公司的商標權利金給付,還有被告B方把股票賣給泰□公司,以致於債務人不明確,合約內容中文意不明確的部份等等,都是雙方爭執的要點所在。這場言詞辯論庭聽下來,感覺上B方認為A方與泰□公司在合約上的連帶保證人上簽名,,代表A方已知,又該股份已經在泰□公司名下,應由泰□公司償還,所以他們無償還之責任,但A方認為在合約條款中有提到償還責任的部分,即使股權移轉到泰□公司,B方仍有責任償還金額給日本○○○百貨公司,不應由連帶保證人償還,其中A方律師更援引最高法院判例作為答辯之依據,著實精采。此案的卷宗從八十幾年開始講起,金額從十一億、七億等等,應該是纏訟多時的案件。最後法官針對有爭議的部份進行詢問,雙方再進行答辯,最後雙方據狀陳述,協定下次開庭時間。

  • 2. 針對法庭人員之旁聽心得(例如當事人、律師、法官、書記官、法警、通譯、庭務員等):

法官很年輕,跟我們年紀差不多似的,很溫柔,沒有很兇、嚴肅的感覺,跟平常電視劇上看到的不一樣。雙方律師都蠻有大陣仗的感覺,感覺B方律師想把問題責任推給A方,這樣就沒有償還責任了!但A方律師有條不紊指出問題之癥結,並就此癥結做出合理之假設說明,所以A方才會簽下連帶保證人等等。原告A方女律師腦袋清晰且能言善道,不讓B方律師含糊焦點。

  • 3. 其他旁聽心得(例如法庭設施、便民程序等):

臺北地方法院的便民設施很不錯,備有輪椅、嬰兒車、放大鏡、老花眼鏡、愛心傘、六法全書等物供民眾借用,另外還有書狀範例的櫃臺供民眾參酌填寫,像是債權上的糾紛,要怎麼寫,不同的臺子上有不同的範例。還有訴訟輔導的服務,抽號碼牌依序號到櫃臺讓專人服務,提供各項諮詢,主要是關於程序上的訴訟或非訟事件,另外在出入口的地方,有很多種法律文宣,像是拋棄繼承、強制執行、結婚登記等等,免費提供民眾索取。整體的服務以民眾的需求為主要訴求,一進去就有志工親切地詢問您是否需要哪方面的服務,提供法律相關資源以及婦女、老人或是行動不便的民眾溫馨的服務,非常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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